書法作品的題款壹般不用俗稱而用別稱(也叫雅稱),如:“書於二OO二年”是俗稱,應該為“書於壬午年”。
1、上款
上款是指某人或某單位請妳寫字。作品完成後,應題上索書者的名字,並將此名題在上款較高的位置,以示尊敬之意。 上款所包括的內容:姓名+稱呼+謙詞
(1)寫給長輩:
寫給長輩的書法作品,是款的題法壹般稱××同誌,××先生,××方家,××女士,××老師。如果長輩是七十歲以上的老者可稱××老;八十歲以上的長者可稱××翁。
書寫者是晚輩,對長者壹般不稱呼姓,還要加上謙詞,如:指正、法正、教正、正字、正腕、正之、清賞、雅屬、斧正、正筆、正書。 如:世耐先生清賞、寶星方家正
(2)寫給同輩:
為同輩所書的作品,壹般稱××同誌,××書友,××仁兄,××同窗,××大兄××賢弟,××小妹,××學友等。這裏應當註意,壹般俗稱不宜題款,如:××大姐,××二哥等。在稱呼的後邊還可以加上謙詞,如:存念,惠存,留念,留存,清賞,囑書,命書雅屬等。如: 長生書友惠存 劍明賢弟雅屬
(3)寫給晚輩:
寫給晚輩的書法,上款可題××學生,××賢契,××賢侄,××愛孫,××愛女等。如:麗珍侄女銘記
(4)正文出處:作品的正文有詩詞、文句、格言、警句等,這些正文的作者或文句題目,在題款時應這樣寫:王勃滕王閣序句 杜甫詩客至對壹些膾炙人口的名詩和名句,如:“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可以略正文出處題款。
2、下款
下款的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姓名(號字)+謙詞
1) 時間
(1) 年份的別稱
年份的別稱是用十個天幹(甲、乙、丙、丁、戊、已、庚、辛、壬、癸)和十二個地支(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按先後順序搭配組成的,即“甲子年、乙醜年、丙寅年……”,60年才輪到壹個“甲子年”,如2002年是壬午年,2003年就是癸未年,2004年就是甲申年,以此類推。
(2)季節的別稱
春:初春、早春、陽春、芳春、暮
夏:初夏、中夏、夏暮、九夏、盛夏
秋:初秋、金秋、三秋、暮秋、中秋
冬:初冬、暮冬、九冬、暮冬、中冬
農歷月份的別稱
壹月:孟春、正月、初春、開歲、芳歲
二月:仲春、杏月、麗月、花朝、中春
三月:季春、暮春、桃月、蠶月、桃浪
四月:孟夏、槐月、麥月、麥秋、清月
五月:仲夏、榴月、蒲月、中夏、清和月
六月:季夏、暮夏、荷月、暑月 、溽暑
七月:孟秋、瓜月、涼月、蘭月、蘭秋
八月:仲秋、桂月、正秋、爽月、桂秋
九月:季秋、暮秋、菊月、詠月、菊秋
十月:孟冬、初冬、良月、開冬、吉月
十壹月:仲冬、暢月、中冬、雪月、寒月
十二月:季冬、殘冬、臘月、冰月、暮月
每月初壹至初十稱上浣,每月十壹至二十稱中浣,每月二十至三十稱下浣。 如:甲子年桂月上浣。
題時間款時容易出現農歷與公歷混用的現象,如:壹九八五年六月, 不能寫成乙醜年荷月,因為公歷的六月是農歷的五月。
2)地點:
題款時如落書寫地點,用雅稱而不用俗稱,如:書於北京西城肉食店,這類屬於俗稱地點。但是,如題於早春堂,書於鴻賓樓等到是可以的。
3)署名:
署名時可以寫姓名全稱,也可以只寫名不寫姓,或題字與號。如:袁閩書,文筆軒主人書
4)謙詞:
寫給長者、專家的作品在姓名之後可以加上書奉,奉書,敬書,恭 錄等謙詞。所書作品內容是偉大,領袖的名句或名作,在姓名之後可加敬錄、敬書等謙詞。
下款的完整題法應是:“壬午年孟夏下浣文筆軒袁閩書”。正文是甲骨、鐘鼎、漢隸的古文字,題款最好用行楷或楷書。不宜用正文的字體或狂草,如果正文是楷書、行草或狂草,那麽題款時的字體最好是用行書。題款字體應小於正文,以便協調壹致。
3、印章
印章在壹幅書法作品中的位置是相當重要的,別看這壹小塊紅,真有畫龍點睛之妙。
印章的分類
(1)引首章(隨形章、閑章):這是印在作品右上方的章,又稱隨形章,是隨石料的選型順勢成章,所以引首章不宜是在大方形章。說它是閑章,真是閑而不閑,這方小章的內容都應與正文渾然壹體,人家結婚妳贈橫“美意延年”,蓋引首章“苦中樂”就文不對章了。引首章還包括如下
幾個內容:(1)年號章甲子、乙醜、丙寅、壹九八五年等。
(2)月號章:荷月、谷雨、盛夏等
(3)齋號章:墨人居、馨印齋、文筆軒。
(4)雅趣章:這類引首章的內容非常廣泛,應當多準備幾方,如:樂而康、苦中樂、天地心、墨趣、神功、寫我心、墨樂、勤奮、苦功、治學、酒中仙、清趣、師古不泥、勤筆補拙、心畫、精勤、百壽、福壽、百能而後、墨香、夢筆生花、觀遠、江山如畫、悟法。
(5)腰章:長的條幅右上只蓋壹方引首章顯得中間空太多,可以加腰章。內容多半為書寫者的籍貫或屬性的肖印。腰章比引首章還要小些,壹般是小園。小長,小方形。
(6)名章:名章壹般分朱文(陽文)白文(陰文)兩種,壹幅書法作品的名章最好不蓋兩個朱文或白文章,要蓋兩方印時,最好壹朱壹白,兩章之間隔壹個章的空位,兩章大小不宜懸殊。印章使用:印章在使用過程中壹定要與題款字體的大小匹配,印不宜與示字相等,更不能小於款字,要略大於款字。同時,印章不能蓋得過多,應求“惜紅如金”。由於紅印在黑白當中異常觸目,如用得恰當,促使作品錦上添花;倘若濫竽充數,也會變成畫蛇添足。
書法使用印章應註意幾點:
(1)、壹幅作品用印之後,即表示全盤結束,不能像簽發文件那樣,再補寫上時間地點等字句;
(2)、落款名章及其它閑章,不能像更正圖章那樣,蓋在書寫的字上;
(3)、要用篆書印章,不能以隸書或者楷書的印章來代替;
(4)、要用書畫印泥,不能用會計的紅印油,以免作品滲透浮油。
書法作品的幅式和款式樣是多樣的,只要留心多看古今書法家的作品,並壹些新的章法與款式記下來,反復臨寫,到創作時便得心應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