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繳納醫保半年及以上可以使用醫保卡,享受報銷,前提是需要去定點醫院。
醫保卡又稱醫保卡,是壹種帶有芯片的功能卡,用於就醫或藥店消費時的身份確認和醫保個人賬戶支付。醫保卡是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專用卡,以個人身份證為識別代碼,存儲個人身份證號碼、姓名、性別、繳費、賬戶資金消費等詳細信息。
醫保卡由當地指定代理銀行承辦,是銀行的壹種多功能借記卡。各地對醫保卡的使用規定存在壹定差異,且我國目前未實行全國聯網,醫保卡的使用僅限於參保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不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是公民的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