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在計劃經濟的年代裏,會計只是被動地執行國家規定完成上述過程就可以。隨著市場經濟不斷完善,經濟業務不斷創新,如何更準確、更合理地處理每壹筆業務成為很多會計必修的壹門技術。至此,會計作賬就被賦予特殊的意義,不再局限過程而是解決如何做的更好。
會計實務被很多人重視主要與我國的會計教育有關。很多學校只註重理論教育,導致很多學校的大學畢業生畢業後不會做,這讓很多人人為地將會計學習分為會計理論和會計做賬兩個部分,壹個側重於理論,壹個側重於實務。而會計恰恰是壹門技能性很強的課程,會計做賬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
而由於大多數對會計不了解的人員,只認為考《會計從業資格證》就可以去從事會計工作。同時,大多數培訓機構均以培訓會計證為主,更加深了人們對會計的誤解。隨著大多數考了證,只註重會計理論知識,卻上崗不理想的人越來越多,會計做賬日益顯示出它的重要性。同時,國內壹些大的培訓機構,也專培訓會計做賬,打破了會計做賬培訓領域的空白。比如:仁和會計。
會計類考試將會計實務作為必考科目,分為初級會計實務、中級會計實務、高級會計實務等。其核心內容就是會計做賬。
會計做賬又細分為:針對各行業從建賬、做賬、管賬,財務管理等。涉及到公司會計人員所要做的工作流程。會計人員能否獨立做賬,是衡量壹個合格會計人員的標準。
操作流程:
合同的分立和合並
企業通常應當按照單項建造合同進行會計處理。但是,在某些情況下,為了反映壹項或壹組合同的實質,需要將單項合同進行分立或將數項合同進行合並。
1、合同分立
資產建造有時雖然形式上只簽訂了壹項合同,但其中各項資產在商務談判、設計施工、價款結算等方面都是可以相互分離的,實質上是多項合同,在會計上應當作為不同的核算對象。
壹項包括建造數項資產的建造合同,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每項資產應當分立為單項合同:(1)每項資產均有獨立的建造計劃;(2)與客戶就每項資產單獨進行談判,雙方能夠接受或拒絕與每項資產有關的合同條款;(3)每項資產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單獨辨認。
2、合同合並
有的資產建造雖然形式上簽訂了多項合同,但各項資產在設計、技術、功能、最終用途上是密不可分的,實質上是壹項合同,在會計上應當作為壹個核算對象。
壹組合同無論對應單個客戶還是多個客戶,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應當合並為單項合同:(1)該組合同按壹攬子交易簽訂;(2)該組合同密切相關,每項合同實際上已構成壹項綜合利潤率工程的組成部分;(3)該組合同同時或依次履行。
3、追加資產的建造
追加資產的建造,滿足下列條件之壹的,應當作為單項合同:(1)該追加資產在設計、技術或功能上與原合同包括的壹項或數項資產存在重大差異;(2)議定該追加資產的造價時,不需要考慮原合同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