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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資金如何核算,支出時怎樣沖減專項應付款

如果指定用途,作為專項應付款處理。主要分錄:

1、收到撥款

借:銀行存款

貸:專項應付款

2、采購材料

借:原材料

/

庫存商品

貸:庫存現金

/

銀行存款

3、領用材料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

庫存商品

4、發生的人工費用

借:在建工程

貸:應付職工薪酬

5、發生的其他費用(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

借:管理費用

貸:庫存現金

/

銀行存款

6、項目驗收後結轉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7、如果剩余資金需要上交的

借:專項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8、如果允許用剩余款沖抵費用的

借:專項應付款

貸:管理費用

(或紅字借方)

9、最後,專項應付款賬戶貸方余額結轉資本公積

借:專項應付款

貸:資本公積

結轉後“專項應付款”科目沒有余額。

專項資金支出時怎麽做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專項應付款 —— 項目

專項資金支出即專項支出,專項資金有三個特點:壹是來源於財政或上級單位;二是用於特定事項;三是需要單獨核算。專項資金按其形成來源主要可分為專用基金、專用撥款和專項借款三類。

為了核算各種專項資金的實際支出數,事業單位應該設置“專款支出”賬戶。該賬戶屬於支出類賬戶,借方登記單位指定的項目或用途實際開支的料、工等費用,貸方登記專款資金支出收回數。

平時,借方余額反映專款支出的累計數。該賬戶應按專款的項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事業單位按指定的項目或用途開支工料費,借記“專款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材料”等科目;

項目完成,向有關部門單獨列報時,借記“撥人專款”科目,貸記“專款支出”科目。

專項資金按照下列原則管理和使用:

(壹)統籌規劃。省級財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結合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下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科技發展實際需求和現有科技資源布局,編制本省科技基礎條件建設五年規劃,並在規劃內確定分年度支持重點。

(二)突出重點。專項資金應當集中財力辦大事,重點支持能夠提升本地區、單位科技創新能力或科學普及水平的項目。

(三)傾斜扶持。專項資金對中西部地區給予適當傾斜扶持。

(四)專款專用。專項資金應當按照規定用途專款專用,不得用於本辦法規定範圍以外的項目,不得抵頂單位行政、事業經費。各級科技、財政部門和有關單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擠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