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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分錄來補繳上壹年度的企業所得稅是合理的?

以前年度繳納企業所得稅及滯納金的會計分錄為:

1.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營業外支出-滯納金

貸款:銀行存款

2.借方: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

3.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擴展數據: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會計處理:

壹、本科目核算本年發生的調整上年損益的事項和與調整上年損益有關的事項。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報告批準日之間需要調整報告年度損益的事項,也可用本科目核算。

二、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主要會計處理。

(壹)企業調整以前年度增加利潤或減少虧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調整減少上年利潤或增加上年虧損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因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而增加的所得稅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等科目;因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而減少的所得稅費用應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三)經過上述調整後,本科目的余額應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如果該科目為貸方余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例如,對借方余額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三、本科目應無余額結轉。

百度百科-往年損益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