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新舊會計準則少數股東權益業務操作上的區別 1.對於少數股東權益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列示方式,新舊會計準則分別做了不同的規定。舊會計準則規定:子公司所有者權益各專案中不屬於並表母公司擁有的數額,應當作為少數股東權益,在合並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類專案之前,單列壹類,以總額反映,公司總資產的計算公式為:總資產=負債+股東(指母公司)權益+少數股東權益。新準則規定:子公司所有者權益中不屬於並表母公司的份額,應當作為少數股東權益,在合並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類專案下以“少數股東權益”專案列示,總資產的計算公式變為:總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含並表母公司權益和少數股東權益)。 2.在合並的利潤表中,對少數股東損益的處理不同。舊會計準則規定將少數股東權益從合並凈損益中扣除,在合並損益表中的“凈利潤”之前單列壹項“少數股東損益”,而新準則規定在合並利潤表中凈利潤專案下以“少數股東損益”專案列示,此項變化不只是報表格式的變化,與少數股東權益壹樣也是內涵的變化。 3.新舊會計準則對會計報表合並基礎的指導理論不同。舊會計準則以“母公司理論”為合並報表基礎,該理論認為:合並報表按大股東的利益來編制,合並報表是母公司報表的延伸或擴充套件,認為合並報表的使用者主要是母公司的股東或債權人,因此合並的基礎是從母公司的角度出發的。新準則則以“經濟主體理論”為合並基礎,該理論認為應對合並主體的所有股東壹視同仁,合並報表應反映所有股東的利益。 二、關於少數股東權益性質的探討 新會計準則實施前,資產負債表中將少數股東權益列示於所有者權益之前的做法,帶來了少數股東權益是負債還是權益的問題。事實上,少數股東權益本來就不應被視為負債,因為負債就意味著要在壹定的期限內償還本金,而少數股東權益並不具有這壹特征。從合並的觀點看,少數股東是企業集團所有者中特殊的群體,他們的所有許可權僅限於他們所投資的公司,即只能分享子公司分派的股利,而當子公司清算解散時,他們也只能分享子公司債權人的權利得到滿足以後的剩余財產(在有優先股的情況下其受償順序還要後於優先股)。在實務中,若子公司存在優先股並且該優先股未被母公司所持有時,則可以將該優先股權與普通股中的少數股權合並列為少數股東權益,也即根據少數股東是否享有優先權,把少數股東權益劃分為優先股少數股東權益和普通股少數股東權益,無論是優先股的少數股東還是普通股的少數股東,在公司清算解散時的清償順序都是後於債權人的,因此,總的來說,少數股權益在本質上並非負債,而是所有者權益。
求問少數股東權益如何計算少數股東權益簡稱少數股權。在母公司擁有子公司股份不足100%,即只擁有子公司凈資產的部分產權時,子公司股東權益的壹部分屬於母公司所有,即多數股權,其余壹仍屬外界其他股東所有,由於後者在子公司全部股權中不足半數,對子公司沒有控制能力,故被稱為少數股權。①沒有達到控股比例的公司股東權益,即公司51%以上控股權益外的其他股東權益。②公司股東在未完全控股的分公司、子公司中的權益。在合並附屬公司的財務報表時,附屬公司中的非本公司股份權益被認同為公司對外負債。?華律網我為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少數股東權益簡稱少數股權,是反映除母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資者在子公司中的權益,表示其他投資者在子公司所有者權益中所擁有的份額。在控股合並形式下,子公司股東權益中未被母公司持有部分。在母公司擁有子公司股份不足100%,即只擁有子公司凈資產的部分產權時,子公司股東權益的壹部分屬於母公司所有,即多數股權,其余部分仍屬外界其他股東所有,由於後者在子公司全部股權中不足半數,對子公司沒有控制能力,故被稱為少數股權。少數股東權益的計算少數股東權益=子公司所有者權益合計×(1-母公司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少數股東權益的會計處理當母公司以非賬面價值購買子公司部分股份時,少數股東權益在合並資產負債表中應以公允價值計價還是以賬面價值計價,取決於合並報表編制所采用的理論。在母公司理論下,合並會計報表是屬於母公司的部分才能按公允價值計價,而屬於少數股東部分的凈資產應按賬面價值計價,因而少數股東權益在合並資產負債中也以賬面價值計價,並被列為壹項負債。在實體理論下,子公司已成為企業集團不可分割的整體,這壹整體的經濟資源由多數股權和少數股權提供,它們應被壹視同仁。因此,子公司的凈資產應采用相同的計價基礎,即均按公允價值計價,同時,由母公司購買子公司股份所蘊含的子公司全部商譽也應由少數股東分享。在這壹理論下,少數股東權益應列為所有者權益的壹部分,但可與多數股東權益壹起附表列示。從合並的觀點看,少數股東是企業集團所有者中特殊的群體,他們的所有許可權僅限於他們所投資的公司,即只能分享子公司分派的股利,而當子公司清算解散時,他們也只能分享子公司債權人和優先股股東的權利得到滿足以後的剩余財產。由於母公司股東的付款責任,少數股權的本質並非負債,而是所有者權益。在實務中,也可以單獨列示於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之間。它通常在合並資產負債表上以壹個總額單獨列示,也可以分別列示少數股權所代表的股本、資本公積和盈余公積等專案。若子公司存在優先股而未被母公司所持有時,也可將其與普通股中的少數股權合並列為少數股東權益。延伸閱讀:少數股東權益的計算少數股東權益的含義什麽是少數股東權益
合並報表上少數股東的外幣報表折算差額並入少數股東權益是什麽意思因為在合並報表的時候,如果存在外幣的話,必須要將外幣折成記賬本位幣,存在的差額壹部分是由母公司承擔,另外壹部分是要少數股東來承擔,所以少數股東的外幣報表折算差額並入少數股東權益
股本資本=股東權益合計+少數股東權益 資產負債表中股東權益合計不是已經包括了少數股東權益,為什麽要相加這裏的股東權益合計指的是隸屬於母公司的股東權益,所以這裏用加,在會計制度中,對於少數股東權益以前是把它當做負債壹類的,後來改了,放到了所有者權益當中,所以有時候會把隸屬於母公司的股東權益直接稱股東權益。
合並財務報表所有者權益中包括少數股東權益嗎?包括少數股東權益。
合並財務報表是指由母公司編制的,將母子公司形成的企業集團作為壹個會計主體,綜合反映企業集團整體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報表。母公司是指有壹個或壹個以上子公司的企業;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業。母公司應當是依法登記,取得企業法人資格的控股企業。
在編制合並財務報表前,母公司應當統壹子公司所采用的會計政策,使子公司采用的會計政策與母公司保持壹致。子公司所采用的會計政策與母公司不壹致的,應當按照母公司的會計政策對子公司財務報表進行必要的調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會計政策另行編報財務報表。
合並財務報表所有者權益中包括少數股東權益,原因是:
從合並的觀點看,少數股東是企業集團所有者中特殊的群體,他們的所有許可權僅限於他們所投資的公司,即只能分享子公司分派的股利,而當子公司清算解散時,他們也只能分享子公司債權人和優先股股東的權利得到滿足以後的剩余財產。由於母人股東的付款責任,少數股權的本質並非負債,而是所有者權益。在實務中,也可以單獨列示於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之間。它通常在合並資產負債表上以壹個總額單獨列示,也可以分別列示少數股權所代表的股本、資本公積和盈余公積等專案。
少數股東權益=優先股股利?目前為止中國A股上市的公司中都沒有優先股,因為沒有優先股的相應條款。這個問題就不要再去考慮了。
在合並會計報表中,商譽與少數股東權益哪個數是倒擠的?商譽是倒擠的,少數股東權益是根據賬面損益及所占比例計算的
抵消分錄裏,壹般來說,兩個調整可能涉及少數股東權益
1、抵銷投資
借: 實收資本(股本)
資本公積
盈余公積
未分配利潤
商譽
貸: 長期股權投資
少數股東權益
2、抵銷投資收益
借: 投資收益
少數股東損益
年初未分配利潤
貸:提取盈余公積
應付普通股股利
未分配利潤
少數股東權益的商譽怎麽算在合並報表上,少數股東權益列示的是不包含商譽的金額
如果妳要計算的話,參照報表上的商譽金額除以大股東股權算出總商譽再乘以少數股東股權比例計算
上市公司報表附註中少數股東權益如何列示?上市公司報表附註中少數股東權益的列示是:
1、舊會計準則規定:子公司所有者權益各專案中不屬於並表母公司擁有的數額,應當作為少數股東權益,在合並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類專案之前,單列壹類,以總額反映,公司總資產的計算公式為:總資產=負債+股東(指母公司)權益+少數股東權益。
2、新準則規定:子公司所有者權益中不屬於並表母公司的份額,應當作為少數股東權益,在合並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類專案下以“少數股東權益”專案列示,總資產的計算公式變為:總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含並表母公司權益和少數股東權益)。
3、合並的利潤表中,對少數股東損益的處理,原規定將其從合並凈損益中扣除,在合並損益表中的“凈利潤”之前單列壹項“少數股東損益”,而新準則規定在合並利潤表中凈利潤專案下以“少數股東損益”專案列示,此項變化不只是報表格式的變化,與少數股東權益壹樣也是內涵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