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財政部為加強會計人員管理,明確會計人員範圍和專業能力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該部制定發布了《會計人員管理辦法》。
《會計人員管理辦法》當中第六條指出:因發生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單位不得任用(聘用)其從事會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