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3〕2號)精神,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初級無紙化考試將擴大試點範圍,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定於2013年9月舉行;初級資格紙筆考試,以及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定於2013年10月舉行。現就我省2013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壹、考試報名1、我省考生可在2013年4月10日至2013年4月28日登錄財政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會計行業管理網()進行網上報名。各市的具體報名時間、審核時間及審核地點由各市自行確定,請報考考生在報名前仔細閱讀各市會計管理部門發布的考試公告,並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核。2、初、中級考試報名。初、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不變,仍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以下簡稱《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在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提交中華人民***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和本人近期壹寸免冠照片等證明材料。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在組織考試報名工作時,應嚴格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負責地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應審查報考人員登記表(特別是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的原件。在2013年度考試報名工作中,各省轄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各市會計考辦)應按照統壹規定的程序進行網上報名工作。3、高級會計師報名⑴報考條件:全省範圍內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已取得會計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包括財政稅收專業經濟師、審計師),符合我省高級會計師資格申報條件或破格條件,從事會計或相關專業的在職人員,符合《河南省高級會計師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豫人社職稱〔2011〕15號)規定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⑵報名方式:按照全國會計考辦的統壹部署,2013年度高級會計師考試全面實行網上報名,考生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會計行業管理網”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打印報名表格,報名表需單位蓋章。報名註冊成功後,報考人員持單位蓋章的報名信息表,並攜帶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中級職稱證書及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到各省轄市會計考辦指定的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核。審核確認後再辦理交費手續。各市應做好報名的宣傳工作。網上報名工作應按照統壹規定的程序進行操作。二、1、初、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報名和考試的組織工作按屬地原則由各市會計考辦負責。省直和中央駐鄭單位(含無主管部門的單位)的報名和考試組織工作由鄭州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2、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的組織工作按屬地原則,由各省轄市財政部門負責初審。省直和中央駐鄭單位(含無主管部門的單位)的報名組織工作由省會計考辦負責,考點統壹設置在鄭州市。三、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為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3、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采取開卷筆答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試者運用會計、財務、稅收等相關的理論知識、政策法規,分析、判斷、處理會計業務的能力和解決會計工作實際問題的綜合能力。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取得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範圍3年內有效。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人員,須持有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參加具有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方可獲得高級資格證書。四、考試大綱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將修訂印發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用於2013年度考試。五、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範圍根據各地申報的2013年度初級會計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範圍和批次等相關情況,財政部同意我省焦作市、鶴壁市、許昌市、漯河市實行無紙化考試。六、考試時間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於9月14—20日舉行;初級資格紙筆考試、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於10月26~27日舉行。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1.5小時,兩個科目考試時間***計3.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分別計算考試成績。中級資格、高級資格各科目考試時間不變。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考生,在壹個考試年度內只能報名參加壹次考試。七、考試方式與組織開展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的地市考試管理機構,可在本通知統壹安排的考試時間和批次內,確定所用考試批次。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將按照各省確定的考試時間和批次,統壹通過網絡在每壹批次考試前的規定時間內發題,由地方接收並組織考試;每場考試結束後,各地應及時上傳數據。 2013年度初級資格紙筆考試,以及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仍沿用現行組織方式。八、其他有關要求1、各市會計考辦壹定要按照規定時間和要求,認真做好2013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安排,及時組織考試報名工作,不得延遲報名,特殊情況需要推遲報名時間的,須報經省會計考辦批準。2、各市會計考辦在組織報名時,務必要將今年中級考生檔案庫人員名單公布,要求考生將自己的準考證與公布名單上的檔案號仔細核對,若有錯誤以公布名單上的檔案號為準。3、各市會計考辦組織本地區考試報名工作時,必須嚴格執行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不得隨意放寬報名條件。報名資格審查中,必須審查報名人員的報名表、學歷證書、居民身份證和會計從業資格證原件,不得以復印件代替原件進行審查。對於報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嚴格按照省會計考辦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如遇特殊問題,請及時向省會計考辦反映,不得自行處理。4、2013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各項考務工作,各市要嚴格按照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考務規則執行。考點原則上設置在高考定點學校,所選用的學校應報省會計考辦批準。對以往年度考場紀律較差的考點,堅決取消其考點資格。5、2013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資格、中級資格、高級資格準考證的生成由省會計考辦負責,各市會計考辦負責發放。6、各市會計考辦應本著“以考養考、以收抵支、合理收費”的原則,按省財政廳豫財會[2003]82號文件規定的項目、標準收取考試報名費;高級會計師考試收費標準在新標準未下發前,仍按舊辦法執行,每人100元,各地市、各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亂收費。 附件:1、2013年度河南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壹覽表 2、2013年度河南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級別、科目、批次、時間安排表 附件1:2013年度河南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報名條件壹覽表報考級別報名條件初級資格具備高中以上學歷中級資格1、 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2、 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3、 取得雙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4、 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壹年;5、 取得博士學位。報名參加考試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1、 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2、 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規定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3、 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4、 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附件2:2013年度河南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級別、科目、批次、時間安排表 考試日期初級資格中級資格高級資格9月14日至20日(***7天、14個批次) 9:00—12:30初級會計實務(無紙化考試)經濟法基礎(無紙化考試) 14:00—17:30初級會計實務(無紙化考試)經濟法基礎(無紙化考試) 10月26日(星期六) 9:00—12:30初級會計實務(紙筆考試)經濟法基礎(紙筆考試) 9:00—12:00中級會計實務 14:00—16:30財務管理10月27日(星期日) 9:00—11:30經濟法 8:30—12:00高級會計實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