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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據的含義和用途

法律解析:收條是收受他人或單位錢物時,寫給對方的壹種證據申請書。收據也叫收據。收據也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應用文。但根據《會計法》要求,回單不能作為記賬憑證入賬。壹張完整的收據包括標題、正文、簽名和時間。壹般來說,有兩種類型的收據。壹個是寫給個人的收據,壹個是寫給某個單位的收據。單位開具的收據壹般由壹人辦理,以單位名義開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二十五條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壹年期貸款市場牌價四倍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