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審計計劃包括審計目標、審計程序、執行人及執行日期、審計工作底稿的索引號、其他有關內容等基本內容。
具體審計計劃是依據總體審計計劃制定的,對實施總體審計計劃所需要的審計程序的體質、時間和範圍所做的詳細規劃與說明。
擴展資料:
審計計劃的功能:
1,為審計人員和審計工作明確方向:壹份良好的審計計劃為審計人員制定了統壹目標,使所有審計人員凝聚所有資源朝著壹個方向,***同努力來完成同壹個任務,從而減少內耗,縮短時間,降低審計成本,促進審計任務的順利實現。
2,減少重復審計工作:審計力量不足壹直是當前政府審計所面臨的主要問題之壹。審計計劃能夠在審計項目實施前統壹協調各種力量和資源,減少重復審計工作,從而節省審計資源,促進提高審計工作效率。
3,減少未來不確定因素的負面影響:通過審計計劃,將各種不利因素轉化為有利因素,減少未來不確定因素的負面影響,促進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審計目標的實現。
4,為審計考核工作提供前提條件:任何壹項工作之後都要進行考核,為激勵、組織和領導等工作提供前提條件。科學系統的考核工作需要壹個科學合理的基礎。審計計劃能夠為審計考核工作提供壹個合理前提,也只有審計計劃才能作為審計考核的基礎,才能促使審計激勵工作取得最大的效果。
5,為審計控制工作提供標準:要隨時對審計過程進行檢查,加強審計項目過程的控制,促使審計目標的順利實現。要進行審計控制就需要壹個控制標準,否則管理人員就無法實施控制。審計計劃是審計控制的基礎,為審計項目控制提供了控制標準。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