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信息:
統計報告的優勢。
1,來源可靠
它是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宏觀管理的需要,從基層單位日常業務的原始記錄和臺賬(即原始記錄的系統積累和匯總)到壹系列登記的項目和指標,精心設計的統計信息系統。
能力求規範和完善,使調查數據有可靠的依據,保證數據的統壹性,便於全國範圍的匯總和綜合。
2、回收率高
它是通過行政手段實施的報告制度,要求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和程序進行報告,因此回收率為100%;而且上報的項目和指標相對穩定,完全可以累加形成時間序列數據,便於進行歷史比較,系統分析社會經濟發展變化規律。
3、方式靈活
既可以跳躍式匯總,也可以層層上報,逐級匯總,以滿足各級管理部門對主管系統和區域統計數據的需求。
擴展數據:
不是所有企業都要填的。
所有列入統計報表清單的大型企業應向其主管統計機構填報相應的統計報表;
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統計報表制度
(壹)為了了解全國工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基本情況,為各級政府制定政策和計劃,進行經濟管理和調控提供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規定,制定本統計報表制度。
(2)本制度是國家統計調查的壹部分,是國家統計局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計局的綜合要求。各地區要按照全國統壹規定的統計範圍、計算方法、統計口徑和上報目錄,按照國家統計局制定的工業企業報表制度內容,認真組織實施,按時報送。
地方特殊需要的統計數據應通過地方統計調查收集,並盡量避免與國家統計調查的內容重復。
(3)本統計報表制度分為年報和定期報,統計範圍原則上為規模以上工業法人企業。規模以上工業法人企業是指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的工業法人企業。
在該報告體系中,2019年度報告涵蓋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法人企業,2019定期報告涵蓋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法人企業。
(四)所有報表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計局組織實施,調查方法為全面調查。
(五)本制度由國家統計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