轄區內各職業技能培訓學校:
根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開展2006年北京市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申報高級培訓資格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我區申報高級培訓資格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壹、申請條件
(壹)已取得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民辦培訓學校許可證》。
(二)申報高級培訓資格(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已取得中級職業培訓資格(國家職業資格四級),並對申報的崗位制定了相應的國家職業標準。
(三)具備相應工種的理論和實踐高級職業培訓條件,
根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評估換發(頒發)辦學許可證的通知》(京勞社保局〔2005〕19號)的相關要求,
二、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
(壹)向市勞動保障部門提出相應工種的高級培訓資格申請和可行性分析。
(2)申請機構的組織管理制度、教師管理制度、學籍管理制度、學生評議(考核)制度、財務制度。
(三)申請機構資產的資金來源證明文件。
(四)申請高級培訓資格的工種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相應的培訓教材。
(5)校長或主要行政負責人、教學管理人員、公共崗位專兼職教師的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等級或職稱證書復印件,會計人員的身份證、會計證復印件。以上所有文件必須提供原件(原件將在核實後於屆時返還)。
(六)與申報崗位相對應的高級培訓設施設備清單。
(七)辦公、培訓和實習場所證明。擁有場地的,場地產權證,租賃或借用場地的,須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賃合同和公證材料,租賃期限不得少於四年。
(八)高級職業技能培訓資格審批表(壹式三份)
(九)根據申請材料需要補充的其他材料。
第三,申報程序
1.申請高級培訓資格的培訓學校應在5月31前將申請材料提交至區勞動保障部門。區勞動保障部門初審後簽署推薦意見,並將申請材料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2.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於6月19日至8月11日成立評價小組,對申請人進行綜合評價,形成評價意見。
3.8月14日至9月16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對擬審批的高級培訓機構進行網上公示。沒有意見的,由市勞動保障部門作出許可後公布。對考核不合格者,出具《評審意見》,由區勞動保障部門反饋申請單位。
四。報告要求
擬申請高級培訓資格的學校要按時提交申請材料。5月31後,區勞動保障部門進行初審,不再受理申請材料。申請高級培訓資格的學校應當保證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對於在申報材料中弄虛作假的培訓機構,區勞動保障部門將嚴肅處理。
電話:64630306
聯系人:王悅
材料提交地點: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培訓就業科4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