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損益=處置收入—處置成本 —轉讓稅金 —轉讓費用
在《企業會計制度》中,資產被定義為“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並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該定義與1992年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中的資產定義相比,更能揭示出資產的本質與內涵。新制度不僅借鑒國際學術界和實務界對資產的研究成果,對資產定義進行了改進,還以此為基礎,對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作出了壹系列相應的改進,其中很重要的壹 項就是將待攤費用、長期待攤費用及待處理財產損溢等虛擬資產排除在資產負債表之外。
“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核算公司在清查財產過程中查明的各種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和毀損。本科目下設置“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和“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兩個明細科目。盤盈時貸記本科目,盤虧時借記本科目。 待處理財產損益是資產類賬戶。會計科目編碼為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