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實收資本
1.企業接受投資者投入的資本,借記“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等科目,按其在註冊資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科目。
二、股東大會批準的利潤分配方案中分配的股票股利,在辦理增資手續後,借記“利潤分配”科目,貸記本科目。
經股東會或類似機構決議,用資本公積轉增資本時,借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科目,貸記本科目。
3.可轉換公司的債券持有人行使轉換權,將其債券轉換為股票。按照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余額,借記“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及利息調整)”科目,按照其權益組成部分的金額,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