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可以開發票。醫院的收費專用票據可以理解就是“發票”。上面有財政票據監制章(財政部監制),可以作為報銷的合法有效的憑據。醫療收費票據包括門診收費票據和住院收費票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以下簡稱省級財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增加醫療收費票據種類,並報財政部備案。醫療收費票據壹般應設置為三聯,包括存根聯、收據聯和記賬聯,各聯次以不同顏色加以區分。省級財政部門可根據管理需要,確定具體聯次。醫療收費票據的規格、式樣等由財政部商衛生部統壹制定。本辦法所稱醫療機構,包括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和其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是指各級各類獨立核算的公立醫院和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其中,公立醫院包括綜合醫院、中醫院、專科醫院、門診部(所)、療養院,以及具有醫療救治資質和功能的急救中心、婦幼保健院(所、站)等公***衛生機構;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政府舉辦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等。其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實行鄉村衛生服務壹體化管理的村級衛生室。
法律依據:《醫療收費票據使用管理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醫療收費票據,是指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以下簡稱醫療機構)為門診、急診、急救、住院、體檢等患者提供醫療服務取得醫療收入時開具的收款憑證。第四條 醫療收費票據是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是財政、衛生、社保、審計、監察等部門進行監督檢查的依據。醫療收費票據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醫療費用報銷的有效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