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過節費的會計分錄是通過“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薪金”科目編制相應的會計分錄。
實際發放員工春節過節費的會計分錄如下: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薪金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計提員工春節過節費時的會計分錄如下: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生產成本等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薪金
春節過節費不計入職工福利費原因:企業職工福利費的開支範圍具體有:職工醫藥費、職工的生活困難補助、職工及其供養直系親屬的死亡待遇、集體福利的補貼、其他福利待遇等。企業給職工發放的節日補助,不在職工福利費的開支範圍內,應當納入工資總額管理。因此,企業發放春節過節費在會計核算時應計入“工資薪金”。
計提員工春節過節費時需要註意事項:
企業計提應付給員工春節過節費時,根據員工所屬部門的不同,分別按以下情況進行處理:管理部門人員產生的過節費,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薪金”科目。
生產部門人員產生的過節費,借記“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薪金”科目;銷售人員產生的過節費,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薪金”科目等。
員工春節過節費涉及扣繳個人所得稅員工春節過節費需由企業代扣個人所得稅。春節企業發過節費時,需要計入職工當月的工資薪金,同時按照“工資薪金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如果企業發過節費時沒有扣繳個人所得稅的,應在發放工資時壹並扣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