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電子支付憑證的會計分錄
財務人員收到完稅憑證後,應根據憑證內容進行如下會計分錄:
1.在收到支付增值稅的電子證書後,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款:銀行存款
2.收到繳納企業所得稅的電子憑證後,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款:銀行存款
什麽是電子完稅憑證?
電子完稅憑證是納稅人繳納稅款後,由稅務系統提供的完稅憑證。可在網上納稅申報平臺或代扣稅款的銀行櫃臺打印,也可直接作為會計處理的原始憑證。
需要註意的是,電子完稅憑證雖然可以作為會計處理的原始憑證,但與稅單不具有同等效力。電子繳稅憑證是納稅人銀行根據收到的電子繳款書相關信息生成的專用憑證(必須加蓋銀行公章)。壹式兩份,壹份作為付款銀行賬戶憑證,壹份作為付款憑證,納稅人作為稅務會計憑證。電子完稅憑證必須加蓋銀行轉賬(收款)戳記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