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相關的會計科目和賬戶所反映的會計要素的具體內容是相同的,都是對會計要素進行分類。會計科目是賬戶的名稱,會計科目的性質決定賬戶的性質,但賬戶有自己的格式,反映經濟因素的增減。
3具體內容:資金和證券的財務收支增減,債權債務的發生和清償,資金收入、支出和成本的計算,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以及其他對會計程序的要求:可靠性、相關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實質重於形式、重要性、謹慎性和及時性。
(1)填制原始憑證,記錄經濟業務;
(2)根據原始憑證及時在各種日記賬上登記經濟業務,或者根據原始憑證編制會計憑證,根據會計憑證編制匯總會計憑證或者賬戶匯總表;
(3)根據原始憑證、會計憑證或日記賬,逐壹登記各種明細賬;
(4)根據日記賬或記賬憑證,匯總記賬憑證,匯總科目,將經濟業務轉入或記入總分類賬;
(5)編制調整前的本期發生額及余額表(或試算表),盡量確定總賬各科目借方發生額和貸方發生額之和與借方余額和貸方余額之和是否相等;
(6)在日記賬中記錄期末賬戶調整分錄,或編制會計憑證,然後在總分類賬和有關明細分類賬中過賬或記錄;
(7)將決算的結轉分錄記入日記賬,或編制會計憑證,然後記入或記錄在總分類賬和有關明細分類賬中;
(8)在日記賬中記錄計算和確定當期利潤的分錄,或編制會計憑證,可用於傳遞人或記入總分類賬和有關明細賬,結轉各種收入、成本、費用賬戶;然後將利潤分配分錄記入日記賬,或編制會計憑證,根據會計憑證將利潤分配分錄過賬或記入總分類賬和相關明細分類賬;
(9)編制結賬後的本期發生額及余額表和相關明細賬賬戶的本期發生額及余額表,期末檢查賬戶調整、賬戶結轉及其他結賬等記錄的正確性,然後結賬;
(10)根據總分類賬和有關明細分類賬提供的報表,大體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