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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定期輪崗制度

法律解析:公務員定期輪崗是指在壹個崗位工作壹段時間後,輪到另壹個崗位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九條。國家實行公務員交流制度。

公務員可以在公務員和參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內部交流,也可以與不參照本法管理的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共事務的人員交流。

溝通的方式有轉和不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