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張和賈玲的聯系,他們是基於協調能力簽訂的經紀合同,也就是第壹年簽的是46。隨著簽約時間的提高,張的知名度提高,經紀公司的比例逐漸降低。第壹年46,第二年55,第三年64,第四年73,以此類推,最後固定在91!經紀公司占比雖然降低了,但不代表收入降低了。因為藝人越來越值錢,片酬也越來越高。
眾所周知,張簽約的是大灣娛樂,而它的老板就是賈玲!但是和其他藝人簽約的不同之處在於,賈玲和張在簽約之前是最好的朋友,在逆境中也算好閨蜜!但即便如此,盆友歸盆友,商業服務標準無疑是符合規定的,否則盆友最後也不會做!
那麽張的片酬是多少,大碗娛樂的分成是多少?著名演員片酬的多少與著名演員的知名度和簽約時間密切相關。在新人的情況下,他並不出名,被壹家公司發現並簽約。然後這個新人的比例大部分是公司占的。壹方面,新人不出名,公司必須投入資源和人力幫助他發展趨勢。公司會先投入活力,最後多拿點。當壹個公司有了名氣,然後簽約,這個時候,有名氣的演員就多了。對於當紅明星來說,壹般都是靠自己運營賺錢。
第壹類:有壹定名氣的藝人。這類藝人演過戲,臉熟,但想進壹步提升自己。如果和經紀公司簽約,必須要有壹定的資源和強大的經濟開發能力,包括接戲和廣告資源,這樣才能簽約。自然也有壹部分藝人不想潔身自好,不想提高宣傳和策劃,幹脆打包給經紀公司自娛自樂!這樣的藝人簽約不容易,經紀公司抽成比例高也不容易。藝人自己會占大多數!比如28,37等等!
第二類:最受歡迎的藝人。這些藝人基本上大部分都自己創業了,都有自己的企業,自己經營。不過也有壹些計劃是很容易報名經紀公司的,我也遇到過。我之前所屬的壹家公司簽了兩個壹線最紅藝人,他們的付費企業沒抽到。但是藝人有壹個責任,就是退團演出,要從企業帶其他新人過來。經紀公司不賺錢,是靠塑造新人賺錢的!那麽雙方都能接受,合作共贏!
這兩種簽約方式都是比較常見的,只是泛泛而談。藝人水平是分細線的,不只是壹線二線三線,他們也是在這個框架內改變方向的!自然有些合同是相對固定的。比如PINKRAY和德雲社簽約相聲,德雲社抽成20%相聲!這麽多年來,就算PINKRAY Jr .已經是最紅的壹線藝人,也壹直是那樣!因為德雲社相聲的服務平臺比較大,可以給PINKRAY Jr .表演!而且很多經紀公司都沒有資源平臺!
張是否要向企業繳納壹定比例的費用?當然,只有張和這個企業知道提交的比例。雖然張壹直在發展潮流喜劇的工作,但她心中壹直有壹個電影夢。作為她的朋友,賈玲當然知道。現在賈玲已經幫張實現了這個理想,所以她不容易太在意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