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公室
綜合協調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和事務;負責組織主席團綜合性會議;起草和修改相關重要報告和文件;負責金融信息、金融宣傳和金融新聞發布;負責局機關目標管理、文電、機要信息、檔案、保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機關財務、基礎設施、後勤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督查督辦上級機關和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及CPPCC交辦的政務、建議和議案;負責局信息網絡系統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匯編和分發全球大事記和財務記錄;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
二、辦公廳
調查研究全市財政、稅收和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規及其他相關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分析預測全市經濟運行情況及其對財政收支和國有資產管理的影響,編制中長期財政規劃,提出調整財政經濟政策措施的可行性意見和建議;研究制定財政改革方案,負責組織協調重要的財政改革措施;提出住房、物價、國有土地使用、收入分配等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建議;研究提出防範和化解地方金融風險的建議和措施;負責綜合財務統計和分析。
三。財稅法律司
負責起草、審議、解釋和上報財政、稅收和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研究提出修改和完善財稅法規和國有資產管理的建議;審查其他地方性法規中有關財政、稅收和國有資產管理的規定;負責調解涉及市屬單位的國有產權糾紛和行政裁決;承辦行政復議、行政賠償和行政訴訟應訴的代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授權的地方減免稅規定和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管理和監督減免稅及相關的退免稅;負責稅務檢查和行政執法監督;負責財政法制宣傳教育和財稅法規匯編。
四。預算局
貫徹預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規,制定全市財政制度和預算管理辦法;研究財政分配和財政收支平衡的政策措施,負責提出開源節流、平衡財政收支的措施和建議;擬定年度預算編制的指導思想和原則,編制市本級年度預算草案,總結全市財政預算編制工作;編報市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劃;管理市級財政專項資金項目庫;統壹辦理預算增(減)款,建立部門預算增(減)款監控制度;擬定市對區(市)縣政府間分配政策,負責市對區(市)縣轉移支付;辦理中央、省和區(市)縣的財政結算;分析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承辦與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的聯絡工作。
動詞 (verb的縮寫)財政部
組織實施國庫管理制度、政府總預算會計制度和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會計制度,制定實施意見;負責財政資金調度,辦理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的結算和劃轉;管理預算外資金、各類外債資金、國債轉貸資金和償債資金的壹般預算和財政專戶會計工作;匯總全市財政決算,編制市級財政決算;匯總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預算外資金的決算;統壹管理市級財政和部門、單位的銀行賬戶;研究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制定和實施政府采購政策,監督政府采購,完善社會團體消費管理。
六、非稅收入管理辦公室
起草和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罰沒收入、預算外資金等管理的政策、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市和市級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審核,參與收費項目的確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項目的編碼;執行彩票管理政策和制度,負責彩票監管、發行規模審核上報和彩票公積金財務管理;監督管理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政府性基金和其他預算外收入;統壹印制和管理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和非經營性結算統壹收據,檢查和指導票據使用;監督沒收收據;管理和監督市級非稅收入的收繳和交付。
七。行政、政治和法律司
負責掌握相關部門主營業務的基本情況,了解相關部門的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制定行政經費財務管理辦法;研究制定會議費、差旅費等政府支出標準,提出行政支出標準和定額建議;審核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辦理預算增(減)款;審議並提出專項資金滾動預算建議,制定專項資金財務管理辦法,監督和考核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對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財務運行和內外預算執行情況實施動態監管,匯總審核其年度財務報表,監督其國有資產管理。
八。經濟建設司
實施有關產業布局和經濟結構調整的金融政策和措施;管理財政投融資項目,辦理國債轉貸資金的撥付和財務監管;管理糧食、醫藥等專項儲備資金;負責糧食風險基金、副食品風險基金、市水利基金等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工商事業基金、勞動保障費、市級技術改造貼息資金等的分配和監督。;參與預算內城市維護建設資金和基本建設投資資金的分配,組織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的監督和項目預算、預算、決算的審查;監管糧食企業國有資產;對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財務運行和內外預算執行情況實施動態監督;匯總審核年度財務報表,監督國有資產管理。
九。農業部
負責掌握相關部門主營業務的基本情況,參與農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的制定;管理支農等政策性支出,參與財政支農資金和救災防災資金的分配;管理天然林保護和退耕還林(草)貸款貼息;監管涉農單位的市級水利資金;審核提出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辦理預算增(減)款;審議並提出專項資金滾動預算建議,制定專項資金財務管理辦法,監督和考核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對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財務運行和內外預算執行情況實施動態監督,匯總審核其年度財務報表,監督其國有資產管理;監管農業企業國有資產和財務。
X.社會保障部
制定全市社會保障基金財務管理辦法;研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障基金的措施,分析和預測社會保障基金收支對財政的影響,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和措施;管理各種社會保障基金;負責市財政安排的社會保障支出、優撫安置資金、救災補助、優撫醫療補助等資金的撥付和監督;監督配套資金的落實;編制市級社會保障基金預決算,編報全市社會保障決算和社會保障基金決算;審核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辦理預算增(減)款;審議並提出專項資金滾動預算建議,制定專項資金財務管理辦法,監督和考核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對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財務運行和內外預算執行情況實施動態監管,匯總審核其年度財務報表,監督國有資產管理。
XI。教科文組織辦事處
負責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制定公用經費財務管理辦法;管理和監督教育、科技、文化建設資金、宣傳和文化發展資金等專項資金;審核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辦理預算增(減)款;審議並提出專項資金滾動預算建議,制定專項資金財務管理辦法,監督和考核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對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財務運行和內外預算執行情況實施動態監管,匯總審核其年度財務報表,監督其國有資產管理。
十二。企業部門
貫徹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參與研究制定國家與企業分配關系改革的相關政策法規,提出調整建議;負責企業國有資本管理,組織實施國有資本運營績效評價、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產權登記、資產轉讓、國有資本核實、國有股權管理,並監督國有資產收益的支付;負責資產評估項目的審核,檢查資產評估報告的合規性;參與市屬國有企業再就業資金的分配,審核辦理市屬企業虧損補貼;監督市屬國有企業(金融、糧食、農業企業除外)、外商投資企業和其他企業的財務,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內部資金和財務管理辦法;參與管理國有企業實施股份制改造、租賃、拍賣、兼並、破產和組建企業集團。
十三、外事和外債財務司
組織實施有關外事和政府外債管理的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定相關財務管理辦法;參與研究制定本市地方財政管理政策;監管地方金融機構的證券、信托投資、擔保等金融和國有資產;分析研究全市政府外債情況,提出防範和化解地方政府外債風險的建議和措施;制定並實施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非貿易外匯管理制度和支出標準;管理市級外事經費,辦理行政事業單位出國人員用匯和核銷;負責雙邊和多邊談判、外國政府貸款和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日本協力銀行和國際農業發展基金貸款的貸款和償還;負責監管政府外債資金,並建立償債機制。
十四。會計管理處
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壹的會計法規,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研究提出全市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組織開展《會計法》執法檢查,規範會計基礎工作;會同人事部門負責全市會計人員的資格管理和繼續教育;管理全市會計人員培訓(資產評估)和會計電算化工作;會同市人事部門管理全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會計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接受會計人員的來信來訪;負責會計委派制的試點工作;指導和監督社會審計、資產評估、財務咨詢等社會中介機構;協調組織經濟鑒證中介機構的清理整頓;管理成都中華會計函授學校,指導監督市會計學會、金融學會、珠算協會的工作。
十五、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成都市農業綜合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定全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和財務管理辦法;統籌安排和管理國家、省、市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參與研究制定全市農業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的編制;對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選擇進行論證,建立相應的數據庫,並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及其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審核匯總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負責農業綜合開發有償資金的投入和回收。
十六、監督檢查部門
貫徹執行財政監督檢查的法律、政策和制度,制定財政監督檢查的規章制度和實施辦法;監督檢查財政稅收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檢查和反映財務收支和國有資產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建議;受理違反財經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的投訴、舉報和來信來訪,依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案件;監督檢查社會審計機構出具審計報告程序的合法性和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監督檢查局機關各單位在預算編制和執行過程中執行財經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的情況;監督稽查局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管理;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行業黨風廉政建設和糾正不正之風,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監督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行政管理,查處局機關及所屬單位有關人員的違紀案件;負責統籌協調審計機關對市財政實施審計。
十七。人事部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人事管理;調查研究全市金融系統幹部隊伍和精神文明建設情況;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金融系統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計劃生育工作。電話:86273466。
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務工作;領導機關和直屬單位、工會、* *共青團、婦聯等群眾團體組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