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二:脫產班是什麽意思? 脫產班顧名思義就是脫離生產,也就是不工作,全身心的學習,也就是
全日制的學習。全日制脫產是必須要在學校裏學習,每周上多少課
時,也就是上學壹樣。但是考試參加的自學考試,同學校沒有任何關
系,就只是學校有老師輔導,但妳要交學費的。只有自學考試修夠壹
定學分,到時有自學考試辦公室給妳頒發全國通認的學歷證書,和妳
所在的學校壹定關系也沒有。
只不過妳要是在學校裏認真學習,過關的機率要大點。
非脫產估計妳也明白了。
問題三:元真會計有脫產班嗎? 有,最近聽過他們提起過,就在大興那邊上課,宿舍也在那邊
問題四:什麽是脫產班啊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中公教育的脫產班顧名思義就是指脫離工作的班次,是全日制的封閉式的培訓方式,全程封閉式學習效果較好是不錯的選擇。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問題五:明年起普通高校停止招收成人脫產班是什麽意思? 可以參加專升本考試只可以報函授或業余的,如果是藝術類的有的學校會有脫產班但是也很少
問題六:脫產班和開放性教育的區別 脫產學習形式是指學生周壹至周五全天在校內由任課教師授課;也稱全日制學習形式。開放性教育如自學考試、遠程教育、函授都是以自己學習為主,參加規定的考試時間考試,通過所有課程取得文憑。當然是有任課教師授課好了。但費用與那幾種高些。 追問: 再請教壹下,開放性教育有沒有規定的時間上學嗎?例如:規定了壹三五上課,其他時間可以自己在家自己自習或打工? 回答: 那要看學校有沒有要求了。
問題七:會計從業證如何繼續教育?(具體點) 根據相關規定,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人員自取得會計證的次年開始、每年都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
各地繼續教育的時間會有些不同,但是時間間隔都比較長,壹般每年3月份就開始了,壹直會持續到10月底(很地方都不壹樣 這個妳最好先問下財政局),以前采用的是現場培訓,現在很多地方實行的是現場培訓和網絡教育相結合的方式,網上教育當然要方便壹點,如果圖省事的話網上教育是可以的,不過個人覺得現場教育的效果相對來說要好壹些。
組織繼續教育的培訓機構壹般都是受當地財政局的委托來進行的,建議您最好是看看當地財政局網站上的相關信息,電話咨詢壹下當地的培訓機構或財政局。
壹般來說2年內可以補學的,基本上屬於妳只要交錢 就會讓妳過了。若是連續2年沒有繼續教育,這個從業資格就會作廢的。各地的具體要求不太壹樣,妳最好盡快聯系財政相關部門問下 別耽誤了繼續教育的時間。
問題八:自考有沒有脫產班? 自考有脫產班,壹般都是專業的社會助學機構辦的或者是主考學校辦的全日制助學輔導班。 不過自考,故名思意就是自己學習,自考的含金量也在很大程度體現在自學上,如果全天去上學,壹學就是2-3年,那麽也體現不出自考生的實力了,因為很多人佩服自考生都是佩服那種業余時間學習的毅力,如果用大部分時間去學習,也就不存在毅力了,因為在學校學是花了錢的,毅力的成分就小了很多了。 當然有的人可能壹開始不知道自考是怎麽回事,有的科目自己很難入門,需要壹定的輔導,這也無可厚非。不過如果全日制的學自考,我個人認為沒什麽意義。
滿意請采納
問題九:參加繼續教育管理部門組織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師資培訓,會計脫產培訓,遠程網絡化 A
第五章 繼續教育學分管理
第十九條
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采取學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得少於24學分。
第二十條
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培訓的,繼續教育學分計量標準如下:
(壹)參加在繼續教育管理部門備案並予以公布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組織的會計脫產培訓和遠程網絡化會計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每學時折算為1學分;
(二)參加繼續教育管理部門組織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師資培訓、會計脫產培訓和遠程網絡化會計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每學時折算為1學分;
(三)參加在繼續教育管理部門備案的會計人員所在單位組織的會計脫產培訓和遠程網絡化會計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每學時折算為1學分;
(四)參加財政部組織的全國會計領軍人才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每學時折算為1學分;
(五)參加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每學時折算為1學分;
(六)參加省級財政部門、中央主管單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組織的高端會計人才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每學時折算為1學分。
第二十壹條
會計人員參加其他形式繼續教育的,繼續教育學分計量標準如下:
(壹)參加財政部組織的全國會計領軍人才考試,以及省級財政部門、中央主管單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組織的高端會計人才考試,被錄取的,折算為24學分;
(二)參加會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及註冊會計師、註冊資產評估師、註冊稅務師考試,每通過壹科考試,折算為24學分;
(三)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會計類專科以上學位學歷教育,通過當年度所有學習科目考試或考核的,折算為24學分;
(四)獨立承擔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或其認可的會計學術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課題結項的,每項研究課題折算為24學分;與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項研究課題的第壹作者折算為20學分,第二、第三作者每人折算為16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8學分;
(五)獨立在有國內統壹刊號的經濟管理類報刊上發表的會計類論文,每篇論文折算為24學分;與他人合作發表的,每篇論文的第壹作者折算為20學分,第二、第三作者每人折算為16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8學分;
(六)獨立公開出版有國際標準書號的會計類書籍,每本會計類書籍折算為24學分;與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會計類書籍的第壹作者折算為20學分,第二、第三作者每人折算為16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8學分;
(七)參加省級以上財政部門、中央主管單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組織或其認可的會計類知識大賽,成績合格的,折算為24學分。
第二十二條
會計人員在省級財政部門、中央主管單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管轄範圍之間辦理調轉登記時,未完成繼續教育取得規定學分的,應當分別情況進行處理:
(壹)會計人員未按規定完成以前年度繼續教育取得規定學分的,應當在調出地完成以前年度繼續教育取得規定學分後,才能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調轉手續。
(二)會計人員未按規定完成當年度繼續教育取得規定學分,且辦理調出登記的時間距離當年度末不超過3個月的,應當在調出地完成當年度繼續教育取得規定學分後,才能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調轉手續;辦理調出登記的時間距離當年度末超過3個月的,調出地應當在其調轉登記表中予以註明,會計人員辦理調轉後,應當在調入地完成當年度繼續教育取得規定學分。
第二十三條
會計人員參加未經繼續教育管理部門備案並予以公布的機構組織開展的會計人員培訓,繼續教育管理部門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