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財政撥款的會計分錄
政府補助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確認對應的分錄,比如政府補貼用於資產、建築,資產建成後隨資產使用年限進行分攤確認,
1、收到政府補助時,先放於遞延收益科目,其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
2、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每年折舊(或無形資產攤銷)時,按照折舊(攤銷)年限每年確認遞延收益:
借:遞延收益
貸:其他收益
3、收到與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助,將其放入營業外收入科目: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4、收到與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能夠當期壹次性確認的,其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收益
“其他收益”應當在利潤表中的“營業利潤”項目之上單獨列報“其他收益”項目,計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補助在該項目中反映。其他收益專門用於核算與企業日常活動相關、但不宜確認收入或沖減成本費用的政府補助。
什麽是財政撥款?
財政撥款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對納入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撥付的財政資金,但國務院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營業外收入是什麽?
營業外收入是除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之外的其他利得,換句話就是不在企業營業執照規定範圍內的,與企業正常業務無直接關系的收入。是貸方科目,在利潤表中體現,但並不影響企業營業利潤。
實際業務中,比較常見的有:債務重組利得、盤盈利得、政府補助、捐贈利得等。
遞延收益是什麽?
遞延收益是指尚待確認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說是暫時未確認的收益,它是權責發生制在收益確認上的運用。本科目是負債類科目,應當按照政府補助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政府補助準則確認的應在以後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金額。企業在當期損益中確認的政府補助,應當按照經濟業務實質,計入其他收益或沖減相關陳本費用。與企業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助,應當計入營業外支出,不在本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