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主體是指會計工作所服務的特定單位或組織。會計主體可以是壹個企業,也可以是由多個企業組成的集團公司;即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作為會計主體,必須能夠支配經濟資源,並對其承擔法律責任。所有會計主體都應進行獨立核算。會計必須從企業的角度觀察經濟業務,不能與其他會計主體混淆。會計主體假設規定了會計的空間範圍。
因為作為壹個會計主體,如果妳是壹個經營主體,妳需要提供妳的經營成果,對妳的經營成果負責。簡單來說,妳自負盈虧。作為銷售部門,妳只負責銷售額,不負責銷售成本。因此,銷售部門不具備會計主體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