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保險業發展較早,也是目前世界上保險業最為發達的國家。美國對其保險業的監管實行州政府和聯邦政府的雙重管理體系,監管範圍也非常廣泛。美國有關保險的會計規範分為兩種:其壹為公認會計原則(GAAP),適用於對外財務報告的編制;其二為法定會計原則(SAP),適用於提供給監管部門的法定財務報告的編制。公認會計原則和法定會計原則在資產和負債的計價、收入和費用的確認上存在很大的差異。由於監管部門主要的目的是保護廣大的保單持有人的利益,因此,法定會計原則的規定更加穩健。
我國的保險業相對於國際水準還很弱小,還處於發展初期。保險公司執行的《保險公司會計制度》是依據《會計法》,由財政部於1998年12月8日修訂頒布的壹套會計標準,其目的主要在於滿足投資人對會計信息的需要。雖然《保險法》早已明確了“實際資產”和“實際負債”等監管會計準則特有概念的法律地位,但由於種種原因,我國壹直沒有建立壹套比較完善的能滿足監管需要的保險會計標準,使得我國的保險償付能力監管長期處於空置狀態,不利於保險業的快速、健康發展,也不適應我國保險監管重心逐步向償付能力監管過渡的客觀需要。
二、美國法定會計與中國會計制度的主要差異
(壹)會計假設、服務對象和目的。美國法定會計是關註於現在的,它的目的在於報告保險公司履行它對保單所有人和索賠人承擔責任的能力的有關信息,它關註的是盈余的充足性。由於這種定位的結果,法定會計對任何給定年的保險公司的收益予以較少的關註。再者,法定會計對於資產和負債要求以變現的數額來估計,它強調財務狀況的測定以支持償債能力的監管。總之,法定會計用於說明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主要為監管機構服務,用於保障保戶的利益。
我國會計制度強調企業的未來,也就是說,財務會計和報告是基於“持續經營”原則的,著重點在於確認今後公司是否仍在經營。它基於這樣壹個信條,即財務報告應該提供關於企業的經濟資源的信息,對那些資源的求償權以及改變其資源的交易和事件的影響。我國會計財務報告的主要關註點是收益及其構成,它基於應計制會計原則。會計制度用於說明保險公司的盈利能力,滿足壹切企業及非特定的會計信息使用者的決策需要。
(二)資產的確認。美國法定會計對出現在資產負債表上的資產作出了壹些限制。在法定資產負債表上出現的資產被稱為“認可的資產”。法定會計原則對“保單所有人盈余”(即“業主權益”)的估價趨於保守,它對法定資產負債表上報告的資產規定了嚴格的流動性標準。法定資產負債表只報告那些容易以市場價值轉換為現金且損失甚微的資產;有些資產數額是通過直接借記盈余而被法定資產負債表除外或者不予認可的;有些資產可能是不予認可的,因為它們不符合各州的法律和監管原則;而其他資產可能不予認可是因為它們不容易轉化為流動資產,因此不可用來支付保單所有人的索賠。“非認可資產”包括以下項目:某些證券賬面價值超過規定價值的部分,商譽權的某些部分,設備、家具和固定設施,辦公品,租賃物改造,代理人的應收賬款余額或到期日過後超過90天未收到的保費,到期日過後超過90天的某些再保險的應收回款,遞延的保單獲置成本,遞延稅資產,在保費方面非保障的賬單或應收票據等。
在我國會計中,所有資產均列示於資產負債表上,並以成本或可實現金額計價。會計記錄資產的價值采用凈成本(原始成本減去任何購置成本或者原始成本的分攤),資產負債表將“凈值”標記為“業主權益”。通常由我國會計認可的某些資產是不包括在美國的法定資產負債表上的,因為某些美國法定會計估價原則使得其對資產的估價比我國會計的估價更趨保守。
(三)保單獲置成本。保單獲置成本是指保險公司或者再保險公司所發生的、與公司獲取新的或續期保險或再保險直接相關的所有費用。美國法定會計和中國會計制度對收入測定基本相同,即規定在特定時期內“掙得的”收入應該適當報告。然而,它們對於支出(保單獲置成本)的判定不同。法定會計要求當保費“簽定”時就立即確認為承保的支出,即獲取成本在發生時作為費用列支,壹般在保單開始初期。而我國會計要求保單獲置成本在發生時作為費用列支,要求支出與收入“掙得”的時期應相匹配,即它運用的配比原則要求收入掙得時的保單獲置成本與所掙得的收入相匹配。因此,法定會計的這種處理方法通常導致較低的凈收入額,減少了留存收益或保單所有人的盈余數額。
(四)投資。
1.債券投資。在美國法定會計中,債券是按照公布的數額持有的,主要是指已攤銷成本的債券價值,但對於永久減損的債券是由美國國家保險監督官協會(NAIC)識別的,對投資減損進行測試,並以NAIC證券估價手冊中的市價計價。在我國會計中,對短期債券投資、長期債券投資計價方法不壹樣,短期投資按成本與市價孰低計價,長期投資按攤銷成本計價。此外對永久減損的債券的識別和計價是根據專業判斷決定的。
2.股票投資。美國法定會計指出,普通股和優先股按NAIC規定的價值報告、通常參照市場價格,但償債基金優先股是按已攤成本的價值持有的。不過,NAIC要求某些股票發行須按市場價值持有,同時NAIC對投資減損進行測試。在我國會計中,短期股票投資按成本與市價孰低計價,對長期股票投資按攤銷成本計價,同時對永久減損投資的識別和計價根據專業判斷決定。
在對附屬或關聯公司的股票計價方面,兩者也有不同之處。美國公認會計是按以下原則之壹對其進行估價的:(1)如由保險人直接持有,則按照公司資產的法定賬面價值評價;(2)根據GAAP決定公司的凈價值;(3)如果公司是上市公司,則按市場價值估價;(4)價值的變化將直接借記或貸記盈余。中國會計對長期股票投資有兩種核算方法:壹種稱為成本法,它以保險公司實際投資金額作為原始成本記入“長期投資”賬戶,在投資經營中無論取得收益或發生虧損都作為“投資收益”處理,而不改變“長期投資”科目的賬面價值。它運用於保險公司對被投資企業沒有控制權的情況。另壹種稱為權益法,保險公司的“長期投資”賬面金額要隨被投資企業的盈利或虧損,按份額比例予以增加或減少,適用於保險公司投資占被投資企業比重較大或實質上有控制權的情況。
(五)損失準備金。美國法定會計中,對某些風險可能有最低賠款準備的要求。在財產和意外傷害險公司,法定會計對於未賠付損失的補償額是根據管理者的判斷而預計的最終損失數額,這種判斷是基於精算師所分析的大量數額。然而,某些已經確定的賠付準備金以及可確定的賠付額可以在資產負債表的日期折現,使用規定的現值計算技術。這種“折現”方法通常被限於根據員工補償、事故和健康殘疾保單而提出的長期殘疾索賠。
在我國,由於提取各種準備金的目的要求、提取依據等不同,財產保險公司設有“未到期責任準備金”、“長期責任準備金”、“未決賠款準備金”、“保險保障基金”、“總準備金”等。準備金是根據預估的最終損失提存的,壹般采取本期提存,同時轉回上年同期提存數的辦法,並將提存與轉回數計入當期損益,對損失準備金壹般不采用“折現”方法。
三、結束語
保險會計有其自身的復雜性,對投資者與監管者而言,由於存在償付能力和盈利能力兩個不同側重點,所規定信息披露的方法亦應不同,這是保險經營內在的規律。從國際經驗來看,保險監管部門制定壹套有別於公認會計原則的保險監管會計準則,是有效實現償付能力監管的基本前提。同時,我國已經加入WTO,這將對現有保險公司帶來較大的沖擊,預計未來保險的競爭十分激烈,而現有保險會計制度的不合理性在加劇,所以我國保險監管會計的發展勢在必行。它應該如何發展?每個國家或地區的保險業必須和必將采取各自的方式和形式演進,只有各自國家才能決定此問題的答案,那並不是說美國的法定會計對我國而言沒有任何值得借鑒的地方,只是壹個如何運用的問題。筆者期待我國早日制定壹套符合國際慣例、適應我國監管要求的保險監管會計準則,使我國保險業快速、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