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提工資和實際發放工資需要分別記錄,同時應交稅費也需要在月末根據實際情況申報納稅。
個人所得稅是代扣代繳,也就是說在發放工資時進行扣繳,因此不是計提。
1、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實際發放: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3、根據月末賬上實際應交個人所得稅情況申報納稅,上交給稅務機關後:
借: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個人所得稅申報是指個人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向稅務機關申報自己的應納稅款和享受稅收優惠的情況。申報流程壹般包括填寫納稅申報表、計算應納稅額、繳納稅款等環節。在申報過程中,需要註意填寫準確、完整的個人信息和收入情況,合理選擇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並按時繳納稅款。此外,還需關註稅務機關發布的相關政策和規定,確保自己的申報行為合規合法。個人所得稅申報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對於個人財務管理和稅務合規具有重要意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2019修訂)》: 第四章 稅收優惠 第九十七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壹條所稱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是指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