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政府主要部門有財政所、土地所、經管站、水管站、計生辦、林業站、文化站、畜牧站、農業站。具體介紹如下:
1、財政所,負責組織和管理鄉鎮財政收入和支出,編制執行鄉鎮年度財政預算,監督鄉鎮單位預算執行,編制財政決算。
2、土地所,負責全鎮的土地管理、清理、登記和統計工作。
3、經管站、貫徹執行農村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土地承包合同法,財務審核審計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政策。
4、水管站、積極宣傳貫徹執行水法、法規的各項水利方針、政策,樹立全面優質服務,足進農村水利事業發展。
5、計生辦、執行黨和國家的計劃生育方針、政策、法規,制定本鄉人口與計劃生育的規定和措施。
6、林業站、宣傳與貫徹執行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等法律、法規和各項林業方針、政策。
7、文化站、運用各種文化藝術形式組織舉辦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向廣大農民群眾進行社會主義思想道德、科學文化知識和黨的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
8、畜牧站、貫徹執行發展畜牧業的方針、政策、促進畜牧業的發展。
9、農業站、參與制訂農業技術推廣計劃並組織實施。
擴展資料: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
第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職責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則上由壹個行政機構承擔。
行政機構之間對職責劃分有異議的,應當主動協商解決。協商壹致的,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備案;協商不壹致的,應當提請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提出協調意見,由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
第十五條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按照編制的不同類別和使用範圍審批編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應當使用行政編制,事業單位應當使用事業編制,不得混用、擠占、挪用或者自行設定其他類別的編制。
1、鄉鎮壹般設黨委、人大、政府三個領導機構。內設機構實行“大辦制”,將鄉鎮原有內設機構按相應職能重新合並,成立3-5個綜合性辦公室,如黨政綜合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社會事務辦公室等。
2、鄉鎮政府的功能定位,提出鄉鎮政府要履行四個方面的職能,即促進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強化公***服務、著力改善民生,加強社會管理、維護農村穩定,推進基層民主、促進農村和諧。
3、鄉鎮政權是國家政權體系的基礎環節,承擔著管理轄區內鄉村各項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事務的職能,是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組織者和執行者;鄉鎮政權處在國家行政管理的前沿陣地,處在農村工作的第壹線,與廣大農民群眾直接面對,是黨和政府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是在農村落實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的橋頭堡。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鄉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