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繳納附加稅費如何做會計分錄?
1、企業上月計提附加稅費時,會計分錄為:
借:稅金及附加——城市維護建設稅
稅金及附加——教育費附加
稅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
2、上月繳納附加稅費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是什麽?
城市維護建設稅簡稱城建稅是我國為了加強城市的維護建設,擴大和穩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我的來源,對有經營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壹個稅種。稅款專門用於城市的公用事業和公***設施的維護建設。
城建稅是壹種附加稅,沒有獨立的征稅對象或稅基,而是以增值稅、消費稅
二稅
實際繳納的稅額之和為計稅依據,隨
二稅
同時附征。因此,城建稅的申報時間和繳納時間與增值稅、消費稅相同。
教育費附加是由稅務機關負責征收,同級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同級財政部門監督管理,專門用於發展地方教育事業的預算外資金。
地方教育附加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實施“科教興省”戰略,增加地方教育的資金投入,促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事業發展,開征的壹項地方政府性基金。該收入主要用於各地方的教育經費的投入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