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退稅形式的不同,應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企業實際收到可按需退還、先征後返、先征稅後返還的增值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補貼收入”科目。
2.對於直接減征或免征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征或免征)”科目,貸記“補貼收入”科目。
3.未設置“補貼收入”會計科目的企業,應增設“補貼收入”科目。
4.企業應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表”和“應交稅金”項目下增設“減免稅”項目,反映企業按規定減免稅的增值稅,應根據“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的記錄填列。
收到增值稅退稅的會計分錄。
壹、計算方法增量退稅的計算。至於增量免稅額退稅如何計算,稅務機關在文件公告中已經給出了明確的計算公式:增量免稅額=增量免稅額×投入比例× 60%。公式中有兩個關鍵點:(1)增量免稅額是指2019年3月末新增加的免稅額。是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完稅證明上註明的2065438年4月至2009年4月期間在申請退稅前已抵扣的增值稅金額的比例。這句迂回的話可以概括為:“三類票上註明的稅額”占全部抵扣進項稅額的比例”。
第二,退還的增量免稅額的會計處理相對簡單。進項稅額折讓反映在“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的借方余額。收到退稅款時,減少相應的折讓,減少相應科目的進項稅額。分錄如下:借入銀行存款: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如果該科目已結轉至“應交稅費——未交”
企業收到增值稅退稅時應該怎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