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首先需根據不同的運輸業務,確定應稅營業額。當月國內貨運收入為150000元,應全額征稅。當月國內客運收入60000元,應全額征稅。當月承攬出境運輸業務,應按全程收費27000元扣除支付境外乙公司運費17000元後的營業額余額10000元來征稅。因此應納稅營業額計算如下:
應納稅額=[150000+60000+(27000-17000)]×3%=6600(元)
由此可以看出,甲公司該月應納營業稅6600元。
同時,甲公司會計處理如下:
①甲公司在計算出應繳營業稅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營運稅金及附加 6600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6600
②在繳納營業稅時,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6600
貸:銀行存款 6600
[案例2] 某運輸企業8月份發生運輸收入300萬元,並支付給其他運輸企業聯運支出100萬元,計算該企業8月份應納營業稅額。
解:該運輸企業8月份應納營業稅計算如下:
應納稅額=(營業額-聯運業務支出)×適用稅率
=(300-100)×3%
=6(萬元)
因此,該企業8月份應納營業稅額是6萬元。
同時,該企業會計處理如下:
①該運輸企業在計算出應繳營業稅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營運稅金及附加 60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60000
②該企業在上繳營業稅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60000
貸:銀行存款 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