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木材工業的發展
中國木材手工作坊歷史悠久。作為使用機器加工的現代工業,它最早是由外國資本家在20世紀初建立的。為了奪取中國東北的森林資源,1905年,日本財團在遼寧安東(今丹東)大沙河子設立大型木材廠,俄國人陸續在橫道河子設立大型木材廠。與此同時,英國和其他西方資本家在上海和廣州等港口建立了木材廠。中國的民族資本家也紛紛效仿,在沿海城鎮開辦了壹些小工廠。在福州,1919,有6家由民族資本家經營的木材廠。到1945,華東沿海地區有100多家木材廠,東北地區有164家(表1)。1949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特別是第壹個五年計劃期間(1953 ~ 1957),國家有計劃地在林區或林區附近的城鎮新建、擴建壹些大型木材廠,同時對原有的私營小型木材廠實行關、停、並、轉、遷政策。根據國家統計局普查數據和林業部11省(直轄市)調查數據,全國共有木材加工廠550家,生產能力850萬立方米,其中東北地區138家,生產能力425萬立方米。到20世紀80年代末,中國約有2000家木材廠(包括綜合木材加工廠的木材車間),生產能力超過3000萬立方米。
表1膠合板生產技術也是在20世紀初由英國、日本和俄羅斯的商人傳入中國,他們在上海、天津、哈爾濱和長春設廠。到1949,年產量不到2萬立方米。1949之後發展迅速。1987年全國膠合板廠(車間)180多家,實際產量77.6萬立方米。纖維板和刨花板始於1958,通過我國科技人員的聯合和國外技術的引進,發展很快(詳見表2)。
表2木材幹燥、木材防腐、木材幹餾在1949以前只是小規模生產,技術和設備落後。1958以後通過引進外國技術,大規模的現代工業生產迅速發展起來。20世紀80年代末,中國木材加工企業的人工幹燥窯生產能力已達到全國鋸材產量的65,438+05%。所有使用的枕木、電桿都進行了防腐處理,建築材料、坑木、木制品也進行了防腐處理,但我國木材防腐數量僅占木材總產量的3 ~ 5%。木材幹燥和木材防腐能力都需要進壹步擴大。
經過40年的建設,到20世紀80年代,我國木材工業在資源利用、裝備制造、生產技術、產品應用技術等方面基本形成了較為完整的工業體系。
木材工業經濟的特點
①木材加工業的主要勞動對象是森林砍伐的原木。但原木種類繁多,長短徑不壹,質量差異很大。因此,合理利用木材資源,提高木材利用率和單位木材資源的使用價值和經濟效益,在木材加工業經濟中占有突出的地位。(2)木材體積較大,針葉樹原木700-800公斤,闊葉樹原木700-900公斤,900公斤以上的少數品種每立方米,裝卸運輸不便。減少運輸和裝卸次數對降低木材加工企業成本有重要作用。③木材用途廣泛,是國家建設和人民生活所必需的基本原材料之壹。估計木制品有3萬多種,林業、物資、輕工、交通、建築、建材等許多部門都有木材加工企業。就林業和物資部門的木材加工企業而言,除了家具、包裝箱等少數最終產品外,大部分都是適合各部門的初級產品和中間產品,如各種板材、方塊、膠合板、纖維板、刨花板、紙板等,可以在自動化生產線上組織批量生產。(4)木材易鋸易割,而木材深加工需要更多的投資和更高的技術水平,導致許多地區以原木為原料的制材和膠合板生產能力過剩,而人造板幹燥、防腐和單板加工能力不足,影響了木材利用率和經濟效果的進壹步提高。
中國木材工業管理
我國森林資源少,木材需求長期供不應求。木材加工企業分散,規模小。加強木材工業的統壹規劃和宏觀調控,不斷提高木材利用率,以較少的資源更好地滿足國民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是對木材工業的突出要求。
①提高木材利用率,發展木材綜合利用,特別是采伐剩余物和加工剩余物的綜合利用。在木材采伐過程中,留在采伐區的枝、梢、根、藤、灌木等統稱為采伐剩余物。分支數量最多。據黑龍江省伊春市測定,枝為樹幹材積的28.1%。在用原木生產木制品的過程中,會產生加工殘渣,如單板、板條、截斷的、碎木、碎單板、刨花、鋸末和木芯。在目前的技術條件下,板材、板條和木屑占原木材積的10 ~ 20%,鋸末占8 ~ 10%。在膠合板生產中,木片、木芯和樹樁約占原木體積的50%。這些伐木殘余物和加工殘余物可用於生產工藝碎片,作為生產纖維板、刨花板和紙漿的原料。闊葉樹樹枝和木柴幹餾生產木炭、醋酸、甲醇、酚類等產品;木材鋸末經炭化制成活性炭,再經水解制成酒精、糠醛和酵母。20世紀50年代末,發達國家普遍調整了發展林業的政策,發展木材綜合利用,生產刨花板、纖維板和紙漿,在木材采伐量穩定或小幅增加的情況下,增加木制品產量。增加深加工,提高單位木材原料的產值和經濟收入。由於這壹政策的實施,美國從1960到1983的木材采伐量僅增加了41.7%,而人造板產量增加了1.8倍,木漿產量增加了1倍以上。蘇聯同期木材產量下降3.7%,人造板產量增長6倍,木漿1.8倍多。在我國,木材綜合利用作為發展林產工業的壹項政策是在50年代後期提出的,主要內容是發展刨花板和纖維板,以緩解木材供需矛盾,逐步改變國內木材產品結構和消費結構。到1987年,纖維板產量達到1206500立方米,刨花板產量達到377800立方米。加工剩余物的利用率約為20%。
(2)加強行業管理,合理調整生產布局和企業規模。中國的森林資源大多分布在東北、內蒙古和西南的偏遠山區,而主要的木材消費區是北京、天津、上海和沿海城鎮。在林區將原木鋸成木材可以節省30%的運輸能力和20%的運費。目前全國有木材加工廠(作坊)2000家,其中只有155家位於林區或林區附近,占加工廠總數的8%和加工能力的30%左右,其余都位於遠離林區的城市。膠合板、纖維板、刨花板也是如此。林區大量的采伐剩余物和間伐小徑材無法加工利用,而城市木材行業由於原料不足,產能閑置。同時,由於木材加工企業布局分散、規模小、設備陳舊、產品質量低、品種少,中國木材工業長期處於相對落後的狀態。今後,應優先在林區新建和擴建制材廠、人造板廠和紙板廠,使林區逐步成為木制品的供應基地,形成包括營林、木材采伐和木材加工在內的林業生產體系。
(3)用先進技術改造木材工業企業的設備和工藝,建立多層次的技術經濟體系,發展木材和人造板深加工,使技術結構適應木制品結構變化的需要。木材深加工應以增加人工幹燥能力為重點,同時適當增加木材防腐生產能力,防腐處理後的木材使用壽命可延長3 ~ 5倍。鋸材的刨削和砂光以及成品和半成品的生產,都要以按需加工的形式逐步安排在制材企業中進行,這樣既增加了初加工部門的產值,又降低了加工成本。為了充分發揮人造板代替木材的優勢,必須增加基材的品種和規格,發展多種二次加工方式,生產多品種、多檔次的人造板,使產品結構適應社會消費結構的變化。目前人造板主要用於家具、建築和車船的內部裝飾。今後應適當發展防火、防水、防腐、防蟲處理,擴大人造板的應用範圍,以開拓國內外銷售市場。
④加強木制品價格和流通的管理。調整木材價格和不同樹種、不同材種、不同產品的價格比例,可以促進企業合理利用木材資源,限制、規範和引導部分木制品的生產和消費,提高木材工業的經濟效益。在我國,原木、鋸材、膠合板長期以來都是按計劃價格購銷,纖維板、刨花板不納入國家分配計劃,價格可以隨市場供求波動。木材的計劃價格已經調整了幾次。1985,南方集體林區木材市場開放,生產的木材退出統購統銷。實行談判營銷後,東北、內蒙古國有林區計劃木材價格進行了第四次調整,漲幅為44%。為了抑制鋸材加工能力的盲目增長,鋸材計劃價格只提高8%。還擴大了原木和鋸材的樹種差價率、等級差價率、長等級差價率和材種差價率(詳見表3)。本次調價後,紅松由二級樹種升級為壹級樹種,水曲柳由三級樹種升級為壹級樹種。椴木原木在鋸的時候會損失40%的價值,促使它們被轉移到膠合板工廠使用。特級原木和8米長的原木會損失15 ~ 75%的價值,應供應給有特殊需求的用戶。用普通原木加工特級鋸材,可以提高50%的銷售價格。這有利於木材資源的合理加工和流通,從而實現優材優價的優化利用。
⑤減少環境汙染。中國木材工業造成的環境汙染已經到了非常嚴重的程度,尤其是濕法纖維板的廢水汙染,限制了生產發展的速度和新址的選擇。因此,今後所有新建企業的設計和施工都必須與主體工程和環保設施同時進行。在工藝和設備的選擇上,應盡量采用產生汙染少、無廢物排放、能綜合利用廢物的先進技術。現有企業應根據汙染和危害程度限期治理。
表3顯示了木材工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