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會計和財務會計屬於企業會計學科。兩者相輔相成,相互配合。* * *它們也對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會計核算和監督,在會計科目、會計基礎和會計核算方法上有相似之處。
(2)差異
1.實現不同的目標。
稅務會計的目標是根據稅法計算收入、成本、利潤和稅金的會計制度。其目的是保證國家稅收收入的充分實現,調節經濟公平的稅收負擔,為國家稅務機關和管理者提供有用的信息。財務會計的目標是根據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計算企業的財務狀況和財務成果,為企業利益相關者(包括銀行、債務人和潛在投資者)提供真實的相關信息,以利於其投資決策。
2.不同的服務對象
稅務會計提供的信息主要服務於國家稅務機關和企業的管理者。財務會計提供的會計信息主要服務於企業外部有經濟利益的單位和個人,同時也服務於企業自身的生產經營,其服務主體包括投資者、債權人和管理者。
3.核算範圍不同
稅務會計的對象是稅收的形成、計算、繳納和退還等稅務活動所引起的資金運動。其核算範圍包括稅收籌劃、營業收入、成本(費用)及資產評估、收入分配、計稅、納稅申報、減免稅及其他涉稅資金運動,不核算納稅人與納稅無關的活動。但財務會計的核算對象,無論是否涉及稅務事項,只要涉及到企業的全部資金運動,就應該進行核算,其核算範圍包括資金投入、資金循環周轉、資金回籠等過程。,從而全面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4.會計基礎不同
稅務會計不僅要遵循壹定的會計準則,還要受稅法的約束,稅法具有強制性、客觀性和統壹性。當會計準則的規定與稅法規定相沖突時,必須根據稅法規定進行調整,以保證應納稅額的準確性。而財務會計只需要遵循公認的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當會計準則的規定與稅法的規定相沖突時,可以不考慮稅法的規定。
第三,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統壹的缺陷
(壹)滯後
由於財務會計受到稅法及相關法律穩定性的制約,缺乏反映變化環境的手段,在會計方法的選擇上也沒有靈活性,因此這種模式的會計處理滯後於經濟變化的發展。
可變性
由於它強調會計收益與應稅收益的統壹,要求會計制度隨著稅法及相關法律的改革而相應調整,使得會計方法缺乏相對的穩定性。
(3)提供的信息不準確
由於我國長期保證財政收入增長和宏觀經濟穩定的政策,企業長期成本補償不足,利潤較高。實際上,企業納稅和分配應稅收入不是收入分配,而是資本回流,使企業不自覺地處於自我清算中。從微觀上看,壹方面造成資金短缺,流動性不足,固定資產老化,再生產能力萎縮;另壹方面,財務指標不準確,導致管理者決策失誤。從宏觀上看,會導致財政收入虛增,國民收入過度分配,對通貨膨脹火上澆油,無論是對國家的宏觀決策管理還是對企業的微觀決策管理都是不利的。
四、建立企業稅務會計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1)稅法、稅制、財務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差異日益明顯是必然趨勢。
目前,我國企業的會計核算和納稅主要以財務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為依據。會計人員缺乏相關稅務會計制度知識,無法準確計算稅款和申報納稅,更談不上進行所謂的稅收籌劃,缺乏主動性,只能機械地接受稅務機關的指令或處理。現行稅法和稅制越來越完善,與財務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差異也越來越明顯。會計結果包含不同的內容、金額和時間。如果強制要求會計準則與稅收法律法規壹致,在會計核算中很難做到兩者壹致,勢必影響會計信息的微觀決策價值,甚至損害其客觀性,使其不能真實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只有將稅務會計和財務會計分開,才能真正實現稅務會計和財務會計各自的目標和功能。
(二)是防止大量稅收流失的重要措施。
近年來,每年因各種偷稅、漏稅、騙稅、越權減免稅造成的稅收流失相當嚴重。其中,僅1997年全國稅務、財政、物價大檢查就查出各類違規金額220.35億元(其中涉稅金額16705億元),而我國涉稅大檢查已持續十余年。從歷年大檢查結果看,違規數量呈上升趨勢,違規範圍越來越廣,涉稅違規越來越多。企業設置稅務師,配備既懂稅法又懂稅制、精通會計業務的專門稅務師,根據稅收法規和生產經營情況及時計算申報稅款,及時正確履行納稅義務,有助於保證國家稅款的及時足額繳納。同時,企業稅務人員可以潛心研究企業稅收資金的動向,有助於稅務機關發現稅收征管的薄弱環節和稅制的不完善之處,從而促進稅收征管走向法制化、規範化的軌道,有效防止國家稅收的大量流失。
(3)是促進企業增強法律意識、降低稅收風險的重要措施。
國家稅收政策是根據國家經濟形勢制定的。具體到某個地區、某個行業、某個產品、某個項目,由於主客觀原因,經濟情況可能相對不同,有的可能給予緩稅或減免稅,有的則可能得不到照顧。企業納稅人要守法、文明、精明,同時要充分享有納稅人的權利,如申請減稅、免稅、退稅的權利;有權要求稅務機關回答有關納稅的問題;有權就稅務處罰請求舉行聽證;有權向上壹級稅務機關申請復議;對上壹級稅務機關的復議決定不服的,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有權檢舉或控告稅務人員徇私舞弊的行為;有權在稅收規定的前提下,綜合權衡各種投資計劃、經營計劃和納稅計劃,形成最佳組合,即稅收籌劃,從而達到既合法納稅,稅負最小,又降低納稅風險,實現利潤或每股收益最大化。
(四)是增強雙方管理意識和競爭意識的有效途徑。
稅務會計的建立壹方面可以促進企業充分學習稅法和稅制,從維護自身利益的角度出發,采取避重就輕、避虛就實等策略,另壹方面也可以督促稅務機關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堵塞稅收立法和執法中發現的漏洞和問題。壹樣。這有利於規範雙方稅收行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形成公平的市場競爭規則,落實非歧視原則,實現非歧視競爭目標,優化稅收環境,依法公開、公平、公正治稅,激勵競爭,提高效率和征稅人、納稅人素質,促進生產力發展。為建立完全開放、統壹規範、公平競爭的國內市場創造有利條件。從這個意義上說,建立企業稅務會計是加強雙方管理意識和競爭意識的有效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