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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消費稅的納稅人和征收範圍是如何規定的

壹、消費稅的概念

消費稅是指對特定的消費品和消費行為在特定的環節征收的壹種流轉稅。具體地說,是指對從事生產、委托加工及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消費品的銷售額或銷售數量或者銷售額與銷售數量相結合征收的壹種流轉稅。消費稅具有以下特征:

1、征稅範圍和稅率選擇具有靈活性。

2、征收簡便:消費稅采用從量定額、從價定率或從量定額與從價定率相結合的計稅辦法,征收環節單壹,計稅準確、方便。

3、稅源廣泛,可取得充足財政收入。

4、稅收負擔具有轉嫁性。列入征稅範圍的消費品,壹般都是高價高稅產品。消費品中所含的消費稅款最終都要轉嫁到消費者身上,由消費者負擔。

二、消費稅納稅人和征稅範圍

(壹)消費稅納稅人

消費稅的納稅人,是指在中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

(二)消費稅征稅範圍及征稅環節

消費稅的征收範圍:現行消費稅稅目***有14個:煙、酒及酒精、化妝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鞭炮焰火、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遊艇、木制壹次性筷子、實木地板、成品油、汽車輪胎、摩托車、小汽車等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