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業務不同,增值稅專用發票目前分為13%、9%、6%、0%四種稅率。13%稅率為壹般貨物,9%稅率為特殊貨物,6%稅率主要為營改增服務,0%稅率主要為出口業務。
增值稅稅率是增值稅稅額與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銷售額的比率,是計算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增值稅稅額的尺度。我國現行增值稅屬於比例稅率,按應稅行為分為13%、9%、6%三個稅率和5%、3%兩個稅率。
(1)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稅率為13%,但下列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二)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9%:糧食、食用植物油、自來水、暖氣、空調、熱水、煤氣、液化石油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制品、圖書、報紙、雜誌、飼料、化肥、農藥、農業機械、農用薄膜、農產品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3)納稅人零稅率出口貨物;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4)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稅率為13%。納稅人也從事不同稅率的貨物或應稅服務。
納稅人
凡從事增值稅應稅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以及不從事增值稅應稅活動但有代扣代繳增值稅義務的扣繳義務人,均為增值稅納稅人。1994之前,外資企業繳納工商統壹稅,但不是增值稅納稅人。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於65438年10月6日發布《關於涉外稅收增值稅征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1993] 138)後,
由於增值稅實行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稅款的制度,這就要求納稅人具有較高的核算水平,這就要求準確核算銷項稅、進項稅和應納稅額。但實際情況是很多納稅人達不到這壹要求,於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根據納稅人的經營規模和健全的會計核算,將納稅人分為壹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