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過程中開具和收取的款項。
2.專用發票是指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監制印制,僅供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使用。它們不僅作為納稅人反映其經濟活動的重要會計憑證,而且作為賣方納稅義務和買方進項稅的法律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