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權益法和成本法的區別:
1.獲得投資時:
成本法:借款:長期股權投資借款:銀行存款。
權益法: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貸:銀行存款。
2.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與其在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中所占份額的差額:
成本法:未確認
權益法: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低於其在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中所占份額的差額,調整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高於其在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中所占份額的差額的,不調整初始投資成本。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貸:營業外收入(以上差額)
3.被投資單位股權發生變化時:
成本法:除追加或收回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壹般應保持不變。
權益法:按比例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股權變動)
貸款:資本公積
4.被投資單位實現利潤或發生虧損時:
成本法:不治療。
權益法:確認投資收益(虧損時做相反分錄);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款:投資收益
5.被投資單位宣布分配利潤或現金股利時:
成本法:視同當期投資收益:借:應收股利貸:投資收益。
權益法:被投資公司在權益法下分配的現金股利未超過確認的損益調整數的,扣除“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超出部分(即損益調整項目金額為0時)予以扣除。
當年收到的現金股利也按上述原則處理。
借方: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還是?貸款: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6.收到現金紅利時:
成本法:借:銀行存款貸:應收股利。
權益法:借:銀行存款貸:應收股利
二。衡平法介紹:
1,當投資公司對被投資公司的經營活動產生重大影響時,采用股權投資的會計處理方法,即隨著投資公司在被投資公司權益的變動而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戶,真實反映被投資公司的權益。
2.國際上,當投資比例達到或超過20%或25%時,壹般采用權益法。在權益法下,投資企業的投資收益是被投資企業稅後利潤按被投資企業已發行股份比例應得的份額,無論被投資企業是否以股利形式分配利潤。
3.權益法是指以初始投資成本計量投資後,根據投資持有期間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變化,調整投資賬面價值的方法。對被投資單位具有相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投資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即對合營企業或聯營企業的投資,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
三。成本法簡介:
1.成本法:指按照投資的實際成本對長期股權投資進行定價的方法。該辦法要求企業只有在增加長期對外投資時,才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2.投資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公司時采用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處理方法,即投資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賬戶按原取得成本入賬後,始終保持原資金額,不隨被投資公司的經營成果增減。
3.成本法房地產估價方法之壹,是指通過計算估價對象在估價時點的重置價格或重建價格,扣除折舊,從而估算估價對象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