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試地區的財政部門辦理調出:
(壹)跨省調出:
提供材料僅供參考:
1.身份證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3. 《中華人民***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登記表》
在重慶財政部門辦理調入:
(二)跨省調入:
提供材料僅供參考:
1.身份證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3.《會計從業資格調入登記表》(有工作單位的需加蓋單位公章)
4.《中華人民***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登記表》
5.調入後從事會計工作的,須提供現工作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和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6. 調入後不從事會計工作的,須提供戶籍證明(居住地證明或暫住地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辦事程序:
持證人員從省外調入的,應先到原會計從業資格所屬財政部門辦理跨省調出手續,並在電子信息上傳成功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到現所在地財政部門辦理調入手續。
1. 持證在崗人員,到現工作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地址所在地的區(縣)財
政部門辦理
2. 持證不在崗人員,到戶籍或暫住證所在地的區(縣)財政部門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