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法要求賬實相符的具體內容是什麽?
會計法要求賬實相符,是指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及款項的實有數額相符。在許多情況下,會計賬簿登記的數額同財產的實際數額往往發生差異,比如在財產增減變動時,填制憑證有疏忽,發生漏記、錯記或者計算錯誤;在收發財物時,由於計量、檢驗不準確,發生品種、數量上的差錯;由於保管不善而發生財產損失等。為了保證二者相互符合,各單位應當定期將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及款項相互核對。具體來講,就是要求各單位將現金日記賬賬面余額與現金實際庫存數要相互核對,銀行存款日記賬賬面余額定期與銀行對賬單要相互核對,各種財物明細賬賬面余額與財物實存數額要相互核對,各種應收、應付款明細賬賬面余額與有關債務、債權單位或者個人要相互核對。在核對過程中,應當對財產進行清查,確定各種材料物資、貨幣資金和債權債務的實存數,查明賬面結存數與實存數是否相符以及發生差異的原因,從而及時調整賬面數字,做到賬實相符,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