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問題,繼續教育當年可以補以前年度,可以去當地財政局或者網上報,如果今年考出了初級,還可憑成績單免繼續教育。
財政部規定:會計從業資格證自取得第二年起,每年都要參加不少於24學分的繼續教育。因此按照財政部的規定,在取得會計證的第二年就要記得開始繼續教育,來為它延續生命。
(中華人民***和國財政部令第73號)的相關規定。修訂後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三條規定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實行6年定期換證制度。
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樣式及有關問題說明的通知》(財會〔2013〕9號)的規定,舊版資格證書樣式自2019年7月1日起作廢。
擴展資料根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3〕18號)第六條“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的規定,會計人員應在換證前完成繼續教育並取得規定學分。
所以如果不想讓自己的證書失效,就需要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培訓,缺少繼續教育培訓,會造成無法換發新證。過期不換發新證,舊證會自動作廢。
中央人民政府-中華人民***和國財政部令 ?第 73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