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待攤費用攤銷分錄
“長期待攤費用”用於核算企業已經支出,但攤銷期限超過1年(不含1年)的各項費用,包括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租入固定資產改良費用和攤銷期限超過1年的其他待攤費用。長期待攤費用發生和攤銷時,應具體作如下會計處理:
1.長期待攤費用發生時:
借:長期待攤費用
貸款:銀行存款等。
2.攤銷長期待攤費用時:
借: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
貸款:長期待攤費用
案例:企業自行對租賃的發電設備進行大修理,發生大修理費用3.6萬元,已通過銀行存款支付,發電設備的修理間隔時間為4年。請問具體賬目怎麽處理?
1,當它發生時:
借:長期待攤費用——大修理3.6萬元。
貸款:銀行存款36000元。
2.長期待攤費用攤銷:
計算每月攤銷額:每月攤銷額= 36000/4/12 = 750元,
借方:管理費750
貸:長期待攤費用-大修理費用750
長期待攤費用的攤銷期限如何確定?
1.企業會計準則原則上沒有規定長期待攤費用的攤銷期限,但壹般應根據與長期待攤費用相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消耗方式確定攤銷期限。如已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改造支出,按照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壽命分期攤銷;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更新支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剩余租賃期限分期攤銷;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應當按照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分期攤銷。
2.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四)項所稱其他應當視為長期待攤費用的費用,應當自費用發生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期限不得少於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