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公開引進、招(聘)用或調入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具有學歷學位的碩士給予3萬元購房補貼。
2.提高企事業單位工作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和管理期間碩士的津貼標準。
3、靈活引進到我市的碩士研究生,工作時間為3個月、6個月、1年的,分別提供不低於20萬元、50萬元、1萬元的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