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步驟
(1)對經濟業務進行初步確認和記錄,即原始憑證的填制和審核;
(2)填制會計憑證,即在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基礎上,通過編制會計分錄填制會計憑證;(三)登記簿,包括日記賬、總賬和明細賬;
(4)做調整分錄,目的是將收付實現制轉換為權責發生制;
(5)關賬,即結清相關賬戶的本期總額和期末余額;
(6)對賬,包括賬證核對、賬賬核對和賬實核對;
(7)試算平衡表,即根據借貸記賬法的基本原理,對所有總帳科目的借貸總額進行試算平衡;
(8)編制會計報表和其他財務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