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專業 - 會計領軍人才培訓心得

會計領軍人才培訓心得

財政部2010年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 財政部會計司具體負責培訓的組織和協調工作,制定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能力框架,組織協調開發培訓教材,建立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信息庫,對學員實行跟蹤管理,指導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的培訓工作。

中央有關主管單位和各省級財政部門在組織開展本部門、本地區、本行業會計人才培訓的同時,負責組織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訓的報名、材料審查、組織考試和後期管理等工作。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負責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訓的實施,具體負責培訓課程開發、教學組織、結業考核、學員檔案庫建設、教務管理等。 (壹)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誠實守信。

2.在中央管理企業和省屬大型企業擔任分管財務的企業負責人、財務部門主要領導及其後備人員。

3.具有經濟管理類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有高級會計師職務資格或通過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國家合格標準。

4.具有較高的英語水平,能夠運用英語進行聽、說、讀、寫。

5.年齡不超過4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到2010年9月);身體健康。

除個人自願申請外,中央管理企業可依據上述條件推薦本單位2-3名後備幹部參加培訓選拔;中央有關主管單位、省級財政部門可依據上述條件推薦2-3名本部門、本地區、本行業高級會計人才參加培訓選拔。

(二)選拔程序。

1.正式申報。申請者按要求填寫《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訓項目申請表》(附後)有關內容,經所在單位同意後,連同申請表中所填列事項有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報所在地省級財政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所屬單位的申請者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中直管理局管理企業的申請者報中直管理局,中央管理企業在京單位或駐外機構(不含港澳地區)的申請者以及中央管理企業推薦的後備幹部報國管局。

2.選拔筆試。

3.選拔面試。

4.確定培訓對象。財政部根據選拔考試的結果,確定培訓人選。 按照因材施教、學用結合的原則,實行集中培訓與在職學習實踐相結合、課堂教學與應用研究相結合的培訓方式,通過建立學習、研究、實踐、交流平臺,全面培養和提升培訓對象的綜合素質。

(壹)培訓周期為6年,分為集中培訓和跟蹤管理2個部分。首次集中培訓時間為1個月,安排在2011年9月;跟蹤培訓實行在職學習、實踐考核與跟蹤培訓相結合。

集中培訓以專題講座、專題研討、案例討論、論壇等方式為主,以案例教學為主要教學形式,主要是通過在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的學習和交流,夯實基礎理論、提升知識結構、更新經營觀念、拓展管理視野,搭建起學員之間和學員與培訓師資之間的溝通平臺,同時,通過培訓和綜合考察,確定學員在職學習的方向和參與科研、實踐的具體任務。集中培訓結束時,由上海國家會計學院提供自學書目、課題項目和網上輔導服務,指導學員理論聯系實際,深化培訓內容。

學員離校期間,實施跟蹤管理。學員按照上海國家會計學院提供的自學書目、課題項目進行自學,定期參與專屬網絡論壇的討論,返校承擔國家會計學院培訓授課任務,按時參加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的各項活動,定期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學習心得體會、業績報告、專業論文、案例研究報告、調研報告、考察報告等(1年內報送材料的數量不得少於7篇),邊工作,邊學習,努力把學到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工作中去。

(二)在職學習的跟蹤管理。

建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學習、研究、實踐、交流平臺,引導學員在集中培訓結束後,持續進行在職學習,進壹步提升學員的理論聯系實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具體措施是:

1.建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企業類)信息庫和培訓學員檔案,對學員實行動態跟蹤管理。在培訓周期內,財政部或上海國家會計學院不定期與學員進行聯系,了解學員學習、工作、科研等情況。

2.組織、引導學員參加科研和社會實踐活動。上海國家會計學院有計劃、有針對性地組織學員到國內外知名企業實地考察、研究,學習先進管理經驗。同時,組織學員根據培訓情況和所在單位實際,撰寫研究報告,上海國家會計學院提供學術指導。另外,培訓周期內和培訓期滿後,根據學員特點和所在單位實際情況,組織優秀學員參加財政部、財政部會計準則委員會、財政部企業內部控制標準委員會、中國會計學會、國家會計學院等單位或機構的課題項目、政策制定、征求意見、學術研究、調查研究、出國考察、學術會議等活動,承擔國家會計學院授課任務,逐步使學員成長為宣傳會計政策的專家、研究會計準則制度的專家、培訓輔導會計準則制度的專家、財政部了解基層實際情況的專家,給學員提供進壹步施展才能的平臺。

3.建立培訓後持續跟蹤評價體系。定期了解學員完成培訓後的職業崗位變化,聽取學員對學習課程的建議,為測評培訓實施效果提供基礎數據。 根據每期培訓學員的特點和需求,“量身定做”培訓方案和培訓內容。

(壹)以會計領軍(後備)人才能力框架為指導,案例教學為手段,教授會計領軍(後備)人才應具備的知識和技能。

(二)以學員的實際需求為出發點,學以致用,解決學員在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在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年來組織的高級會計培訓課程的基礎上,制定《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訓大綱(企業類)》,印發學員,並不斷根據學員反饋的意見,進行修改、完善。

(三)關註社會經濟熱點問題。結合企業改革、經濟改革和會計改革等熱點問題,組織系列專題講座和互動研討等,拓展學員視野。

(四)以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為主導,開發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訓系列輔導教材,形成壹套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教材庫,並根據學科發展趨勢、我國經濟管理和財務會計工作的發展進程、學員參與學習的效果等情況,定期對培訓教材進行充實、修訂、完善。 (壹)上海國家會計學院負責培訓期間學員的日常管理。國家會計學院應當建立學員檔案,系統記載學員在培訓期間的學習、科研等情況。

(二)實行政府資助與考核掛鉤制度。參加培訓的學員,培訓周期結束考核合格的,其培訓期間的培訓費用由國家會計學院專項資金資助。未能按照規定定期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學習心得體會、業績報告、專業論文、案例研究報告、調研報告、考察報告等的,視為自動放棄繼續參加培訓的權利。

(三)引入淘汰機制。培訓分為3個考核周期,實施定期淘汰。建立量化考核體系,根據學員在每個考核周期中的綜合表現,以量化分為依據,擇優選拔可塑性強、表現優秀的學員參加下壹考核周期更高層次的培訓。

(四)頒發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訓證書。學員學習期滿,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核合格者予以結業。學員結業時,由財政部用印、國家會計學院頒發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訓證書。

(五)培養與使用相結合。取得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訓證書者,將擇優聘任為財政部會計準則、內部控制標準咨詢專家組成員,申請成為中國會計學會個人會員,優先參加財政部、中國會計學會、國家會計學院組織的科研、學術等活動。 (壹)培訓時間。2011年9月,培訓周期為6年。

(二)培訓地點。上海國家會計學院。

(三)培訓人數。本期培訓班人數為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