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性審計
技術審計
d .完整性審計
所有完成的會計憑證必須經過其他會計人員的仔細審核。在審核會計憑證的過程中,發現會計憑證填制有錯誤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方法及時更正。只有經過審核的記賬憑證才能作為登記賬簿的依據。
會計憑證的審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會計憑證是否附有原始憑證,會計憑證的經濟內容是否與所附原始憑證相同。
(2)應借應貸的科目(包括二級或明細科目)之間的對應關系是否清晰,金額是否正確。
(3)會計憑證中的項目是否齊全,摘要是否清晰,有關人員簽名是否齊全。
為了正確登記帳簿,監督經濟業務,除編制會計憑證的人員外,還應認真負責,正確填寫,加強自查,同時應建立專人審核制度。如上所述,會計憑證是根據經過審核的合法原始憑證填制的。因此,除了審核原始憑證外,還應註意以下幾點:
1,合規審計
檢查會計憑證是否附有原始憑證,原始憑證是否完整,內容是否合法,會計憑證記載的經濟業務與所附原始憑證反映的經濟業務是否壹致。
2.技術審計
檢查會計憑證的借貸科目是否正確,科目之間的對應關系是否清晰,所使用的會計科目及其核算內容是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是否填寫清楚,項目是否齊全,如日期、憑證號、二級及明細會計科目、附件數量及相關人員簽名等。
在審核過程中,如發現錯誤,應查明原因,按照規定的方法及時處理和糾正。只有經過審核的會計憑證才能用來登記賬簿。
審核會計憑證是保證會計信息質量、發揮會計監督作用的重要手段。這是壹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為了做好會計憑證的審核工作,充分發揮會計的監督作用,會計人員應熟悉和掌握國家政策、法令、規章制度、計劃和預算的有關規定,以及本單位的經營情況。這樣才能明辨是非,確定哪些經濟業務是合理合法的;什麽經濟業務不合理不合法。會計人員要自覺執行政策,遵守制度,正確處理各種經濟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