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妳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您是說跟哪壹考試的免考?
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包括學校及科研單位中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者),可以申請免予專業階段考試1個專長科目的考試。
申請免予考試的人員,應當填寫《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專業階段考試科目免試申請表(2009年度)》(見附件1),並向報名所在地省級財政廳(局)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地方考辦)提交高級技術職稱證書及復印件。地方考辦審核無誤後,報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財政部考辦)審核批準,方可免試。“
其中,其所指的“專長科目”,對應的是註冊會計師考試中的財務管理或者會計。
參加高會評審通過後,報考註冊稅務師是否可以免試壹定科目?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取得經濟師、會計師、統計師、審計師、律師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2年者,可免試《稅法(壹)》、《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3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科目的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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