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條申請資質的企業應向協會提供以下資料壹式三份:
(壹)鋼結構制造企業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三)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企業技術、財務、經營負責人的職稱證書和身份證;
(四)企業工程技術、經濟和管理人員的職稱證書;
(5)企業技術工人職業證書;
(六)企業註冊資本證明;
(7)質量保證體系證書。
第十五條中國鋼結構協會應當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60日內完成企業資質審批,並將審批結果通知企業。
中國鋼結構協會將在國家正式出版的相關報刊雜誌和公共媒體上公布核定的企業資質等級。
第十六條鋼結構企業申請資質等級或者資質等級晉升,在申請之日前壹年內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協會不予受理:
(壹)承擔鋼結構制造構件及產品重大工程質量事故並造成不良影響的企業;
(二)嚴重違反國家、行業標準、規範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三)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操作人員未經培訓考核,未取得證書,情節嚴重的;
(四)零部件和產品不符合質量標準且不履行保修義務,造成嚴重後果的;
(五)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情節嚴重的;
(六)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十七條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條件符合資質等級標準,且未發生本規定第十六條所列行為的,由中國鋼結構協會頒發相應資質等級的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證書。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由中國鋼結構協會統壹印制。
第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塗改、偽造、出借、轉讓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證書,不得非法扣留、沒收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證書。
第十九條鋼結構制造企業在變更和升級《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證書》的同時,應將原資質證書交回協會註銷。
鋼結構制造企業破產、停業、註銷或歇業的,應將資質證書交回協會註銷。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條中國鋼結構協會實行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年檢制度。年檢壹般按照常規進行,協會根據特殊需要組織相關部門、企業和專家進行聯合年檢。
第二十壹條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壹般按照下列程序進行年度檢驗:
(1)企業應在規定時間內向協會提交《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年檢表》、《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及其他相關材料,並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協會在收到企業年檢資料後40日內作出企業資質年檢結論,並記錄在《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年檢記錄欄內。
第二十二條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年檢的內容是檢查企業資質條件是否符合資質等級標準,是否存在質量、安全、市場行為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鋼結構制造企業年檢結論分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種。
第二十三條鋼結構制造企業符合資質等級標準,且近壹年內未發生本規定第十五條所列行為,年檢結論為合格。
第二十四條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條件中,註冊資本、人員、業務規模不符合資質等級標準,但不低於資質等級標準的80%,其他各項均符合標準要求,且最近壹年未發生本規定第十六條所列行為的,年檢結論為基本合格。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年檢不合格:
(壹)資質條件中註冊資本、人員、業務規模任壹項未達到資質等級標準的80%,或者其他任壹項未達到資質等級標準的;
(二)有本規定第十六條所列行為之壹的。
第二十六條連續兩年年檢不合格或者基本合格的鋼結構制造企業,應當重新審核其資質等級。新批準的資質等級應當低於原資質等級,達不到最低資質等級標準的,取消資質。
第二十七條鋼結構制造企業連續三年年檢合格後,方可申請晉升更高資質等級。新設立的鋼結構制造企業,連續三年通過年檢的,可以換發正式資質證書。
第二十八條鋼結構制造企業升級資質,企業應當在資質年檢結束後兩個月內提出申請,並分批辦理;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的其他變更應隨時辦理。
第二十九條被降級或者取消資質等級的企業,經過壹年以上整改,經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等級評定委員會審核確認,且在此期間未發生本規定第十六條所列行為的,可以按照規定重新申請原資質等級。
第三十條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質年檢的鋼結構制造企業,其資質證書自動失效,壹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資質;
第三十壹條鋼結構制造企業遺失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證書的,應當及時向協會報告,並在公共媒體上聲明作廢。
第三十二條鋼結構制造企業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等。,應在變更後壹個月內,到協會辦理變更手續。
鋼結構制造三級企業標準
(1)企業註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以上。
(2)生產規模(基於三年平均生產量)
鋼結構年產量3000噸、6000噸以下,包括網架、冷彎型鋼、壓型金屬板、復合保溫類等配套產品產量。產品質量符合《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5—2001)或其他相關標準的要求。
(3)技術難度(具有以下壹至兩項鋼結構制造經驗)
50m以下多層鋼結構、跨度18m以下桁架鋼結構、邊長40m以下網架結構、12m以下中小型橋梁鋼結構、50m以下中小型塔桅鋼結構、多層鋼框架結構、特種鋼結構。並具有全熔透焊、板厚≥ 20 mm的焊接能力。
(4)車間和占用區域
工廠占地面積≥5000平方米,生產車間面積≥2000平方米,有壹定數量的輔料專用倉庫。
(5)生產設備水平
1)壹個圓盤鋸或帶鋸。
2) l套半自動氣割機或開槽專機(粗糙度200μ m以下)
3)打孔機:搖臂鉆床(?32)、龍門鉆床(?30以上)等L-2套。
4) 1壓力機(100噸以上)
5) 1端面加工機床(銑床)
6) 1-2套彎管機、彎管機、刨邊機和剪切機。
(6)焊接設備和機器
1)手動弧焊機(最大容量為400A)
2)半自動焊機(最大容量500A以上)
3)自動焊接機
4)恒溫幹燥機
5)交流碳弧氣刨和DC碳弧氣刨
(7)橋、門、塔等起重設備
(8)測試和檢驗設備
1)萬能試驗機1。
2) 1超聲波探傷儀(可租賃,但必須有合同數據表)。
3) l套磁粉探傷儀或熒光探傷儀(可租賃)
4)兩個溫度計
6)兩把鋼卷尺(30m以上)(壹把保留,壹把由測量部門使用)。
7) 2個薄膜測厚儀(濕膜和幹膜)
8) l套高強度螺栓軸力計(可租賃,但必須有合同和數據表)
9) L套扭矩測量儀(可租賃,但必須有合同和數據表)
1 0)其他精密測量儀器,如測量孔間距和表面粗糙度,1-2套。
11)經緯儀和水準儀1各壹臺(可出租)。
(9)噴漆設備
1) 1除銹設備(手動噴砂機)
2)噴漆設備的噴漆泵L
3) 2-3個砂輪和研磨機。
4) 1空氣壓縮機。
(1 0)企業領導和技術管理工作者的水平和能力
1)企業總經理或總工程師具有三年以上本專業和中級職稱的生產管理經歷,重視產品質量管理體系的實施。
2)企業內具有職稱的工程、經濟、會計、統計等人員不少於12人,其中工程系列職稱人員不少於7人,工程系列中、高級職稱人員不少於3人,建築、結構、機械、電氣、材料等相關專業人員齊全。
3)企業建築結構工程必須有L-2名具有鋼結構I圖制作或審圖能力的技術人員。鋼結構制作技術人員應具有焊接施工的實際業績,掌握施工要領。
(11)企業有壹支相對穩定的隊伍,不少於30人,其中中高級工人占30%以上。
1)焊接技師(必須通過國家有關部門考核並具有焊工資格者)10-15;
2)鋼結構制造技術人員4-5名(經培訓考核合格並具有相應資質者);
3)生產相關技術人員4-5名(從事放樣、氣割、沖壓、校直、噴漆、裝配、日常吊車操作並取得相關資格的人員)。
(12)質量保證體系
1)IS09000體系認證,是否通過;
2)質量管理體系是否建立;
3)是否堅持質量管理體系;
4) 1專職質量管理人員;
5) 2-3名專職質量檢查員;
6)實施制作工藝卡和作業指導書
7)安全組織健全,設專職工程師負責此項工作。
(13)鋼結構制作狀態
1)鋼材的儲存和處理。來料驗收入庫是否有明確的制度和方法,材質、數量、型號與產品合格證是否壹致,鋼材使用情況是否有記錄。
2)輔助材料的儲存和搬運。輔助材料,包括焊接材料、高強度螺栓、塗料等。,應妥善保管和分類,倉庫環境應適宜。
3)螺栓孔加工和摩擦表面處理。滿足施工規範的要求。
4)焊接操作狀態。正確選擇焊接材料,選擇合適的焊接機具,正確的焊接工藝,良好的焊縫外觀等。
5)外購件的管理狀況。外包單位的人員數量、素質和設備滿足外包工作量的要求。委外加工合同完整合法,加工精度和質量保證規定明確,成品合格。
6)產品交付前的貯存狀態。構件及合格證應妥善保管,倉庫環境應良好,構件在廠內包裝應可靠,吊點標誌應清晰。
7)產品質量狀況。產品質量符合《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5—2001)或其他相關標準的要求。
(14)環境管理狀況
1)廠內外物料堆放。鋼材、輔料、半成品、成品堆放有序,廢棄物處理場地設置合理。
2)工作現場環境。適當的操作間距和清潔幹燥的操作表面;爭取良好的工作環境(包括通風和照明等。).防止焊接煙塵的措施和排放有機溶劑的措施齊全。
3)安全對策。確保安全通行,安全措施考慮周到,員工熟悉安全知識,采取應對措施,防止突發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