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企業投資分紅如何做會計分錄?
1.宣告發放分紅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2.有限合夥企業實際收到分紅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應收股利
企業分紅需要註意:股東需要在其公司章程中明確分紅的方式,避免因為認識偏差而產生誤解,沒有進行約定的,需要按照相關的法規規定,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紅利;股東如果沒有全額出資,則不能根據其認繳的持股比例進行分紅,除非全體股東另行約定;公司修改章程只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東認同即可,但是在分紅的約定上,需要經過全體股東的壹致認同,方可生效。
合夥企業收到分紅如何繳稅?
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對外投資得到的股息,利息和紅利,不需要並入企業的收入,而應該單獨作為投資人個人的利息所得,股息所得和紅利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的應稅項目計算投資人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應收股利是什麽?
應收股利是指小企業因進行股權投資而發生應收取的現金股利及進行債權投資而發生應收取的利息和應收其他單位的利潤。
包括企業購入股票實際支付的款項中所包括的已宣告發放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和企業因對外投資應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等,但不包括應收的股票股利。
為了反映和監督應收股利的增減變動及其結存情況,企業應設置“應收股利”科目。“應收股利”科目的借方登記應收股利的增加,貸方登記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期未余額壹般在借方,反映企業尚未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