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專用章由誰保管
財務專用章就是用人單位用於單位或集團內內部的現金、銀行收付業務的公章,對此財務專用章必須要妥善保管。因此接下來將由為您介紹關於財務專用章由誰保管及其相關方面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壹、財務專用章由誰保管 公司財務印章必須由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印章由責任心強、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作風正派的人員負責保管。 財務印章保管人員因請假等原因,需由他人臨時保管時,應履行代保管手續,並註明代保管時間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來後,應當立即將印章交還原保管人。 財務印章保管人離職或異動時,必須辦理印章交接手續,由單位分管財務負責人或主要領導進行監交或收回,交接手續應記錄印章交接時間、枚數、名稱等。 單位原有的財務專用章限用於內部財務管理,但不得用於銀行結算。省財政廳為此還專門行文予以規範。 二、財務專用章的用途 財務專用章,在用途上,規定如下:為辦理單位會計核算和銀行結算業務,會計中心為各單位統壹刻制了冠有單位名稱和“會計中心(序號)”字樣的財務專用章,並經單位領導授權後使用。單位原有的財務專用章限用於內部財務管理,但不得用於銀行結算。省財政廳為此還專門行文予以規範。 會計中心對財務專用章的使用範圍嚴格限制,並采取與會計主管印章雙人分管、保險櫃另行存放等項措施,以確保印鑒安全。 單位開戶時的賬戶名稱為單位法定名稱,預留銀行印鑒為單位財務專用章、負責本單位會計核算的核算部會計主管印章和單位確定的財務負責人印章。其中財務專用章由會計中心核算部保存,單位的財務負責人印章由單位報賬員負責保存,於每次報賬時對支票審核無誤後才蓋章。銀行賬戶開設後,經單位審核同意並在開戶申請上加蓋單位行政公章方可使用。單位銀行賬戶的使用,需中心與單位分別執存的三個印鑒加蓋齊全方為有效,否則銀行不予受理。 三、財務專用章的登記備案 正方形的財務專用章是對外使用需要備案的章,要到“中國人民銀行”預留公司公章的印鑒和該印鑒,並要到公安機關備案,是對公司壹個最基本的保障。內部所使用的財務專用章只是公司內部所使用,也需要到公安部門申請備案。 2011年開始備案制度有所改變,財務專用章除了上述的要求外還需要把稅號進行備案,並且財務專用章要求必須將公司的稅號與公司名稱等信息表現壹起。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公司財務印章必須由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印章由責任心強、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作風正派的人員負責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