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匯總表是根據壹定時期內所有的記賬憑證定期加以匯總而重新編制的記賬憑證。
科目匯總表(亦稱記賬憑證匯總表、賬戶匯總表),其目的是簡化總分類賬的登記手續。
基本步驟:
1、根據原始憑證或匯總原始憑證,編輯記賬憑證;
2、根據收款憑證、付款憑證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3、根據記賬憑證及所附各類原始憑證和原始憑證匯總表登記各類明細分類賬;根、據記賬憑證編制科目匯總表;
4、根據科目匯總表登記總分類賬;
5、期末,將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各種明細分類賬的余額同有關總分類賬的余額核對相符;
6、期末,根據總分類賬和明細分類賬的記錄,編制財務報表。
科目匯總表填制方法
記賬憑證匯總表亦稱“科目匯總表”。定期對全部記賬憑證進行匯總,按各個會計科目列示其借方發生額和貸方發生額的壹種匯總憑證。
記賬憑證匯總表是記賬憑證匯總表核算形式下總分類賬登記的依據。
1、填寫記賬憑證匯總表的日期、編號和會計科目名稱。匯總表的編號壹般按年順序編列,匯總表上會計科目名稱的排列與總賬科目的序號保持壹致。
2、將需要匯總的記賬憑證,按照相同的會計科目名稱進行歸類。
3、將相同會計科目的本期借方發生額和貸方發生額分別加總,求出合計金額。
4、將每壹會計科目的合計金額填入匯總表的相關欄目。
5、結計匯總表的本期借方發生額和本期貸方發生額合計,雙方合計數應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