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會專業階段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專業階段考試:
(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註會綜合階段考試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綜合階段考試:
(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已取得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簡稱財政部考委會)頒發的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並且在有效期內。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
1.因被吊銷註冊會計師證書,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報名之日止不滿5年者;
2.以前年度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因違規而受到停考處理期限未滿者。
中華人民***和國註冊會計師法
(1993年10月31日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同日公布 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受理申請的註冊會計師協會不予註冊:
(壹)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五年的;
(三)因在財務、會計、審計、企業管理或者其他經濟管理工作中犯有嚴重錯誤受行政處罰、撤職以上處分,自處罰、處分決定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四)受吊銷註冊會計師證書的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五年的;
(五)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不予註冊的情形的。